关于对2016年4月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初次补贴审核情况的公示

01.06.2016  01:23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对2016年4月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初次补贴审核情况的公示

 

为了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等相关补充规定的精神,现将2016年4月份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申报的就业专项资金初次补贴审核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七天:2016年5月24日—2016年5月30日。 

接受群众反映情况单位及电话: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指导处

  电话:0898-65309509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电话:0898-65338309

 

        附件: 2016年4月份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初次补贴汇总表.xls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