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干部任免:黄少文任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07.04.2016  11:15

  4月7日消息:海南党建网公布了一批干部任免信息。

  黄少文同志任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当选为三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免去中共三亚市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王鸿建同志列为海南省委巡视组组长库人选,免去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辞去三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容丽萍同志任三亚市政协党组书记,当选为三亚市政协主席,免去中共三亚市委常委职务;

  赵普选同志辞去三亚市政协主席,免去三亚市政协党组书记职务;

  王伟武同志当选为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忠江同志辞去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批准任命陈亮同志为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佟莉莉同志为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麦宏山同志任东方工业园区工委书记;

  免去韩宇同志东方工业园区工委书记职务;

  批准任命曾涛同志为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徐金明同志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另有任用;

  符明辉同志任中共临高县委委员、常委;

  吴海鸥同志当选为临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免去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陈建任同志任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钟灵同志辞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批准任命唐论同志为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陈耿武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唐名兴同志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另有任用;

  文榛同志任中共屯昌县委委员、常委;

  付善勇同志任中共屯昌县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

  陈海翔同志任中共屯昌县委委员、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利家伟同志当选为屯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明精同志当选为屯昌县政协主席,免去中共屯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苏志辉同志当选为屯昌县人民法院院长;

  批准任命黄志刚同志为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黄雄同志屯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批准任命张纳军同志为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刘佩军同志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桂厅同志当选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免去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常委,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林世欣同志辞去白沙黎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免去陈述同志海南省纪委、海南省监察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梁粟同志海南省行政学院院长,海南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校(院)长,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曾建华同志海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谢照云同志海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李少海同志海南省民政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杨照耀同志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邢仰明同志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梁学伟同志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朱兴宏同志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张西克同志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吴泽明同志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张德思同志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机关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杨祖光同志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海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姚传秋同志辞去琼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刘海波同志辞去东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邢诒全同志辞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许起鹏同志辞去临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王国建同志辞去临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吴坤兰同志辞去屯昌县政协主席职务,办理退休;

  陈晶莹同志辞去屯昌县政协副主席职务,办理退休;

  盆星光同志辞去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符海斌同志辞去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