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少将裴周玉在北京逝世 终年103岁
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老红军,开国少将,刘志丹牺牲时在场的见证人,原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顾问裴周玉,生于1912年12月。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6月20日凌晨3点零8分,在北京不幸逝世,享年103岁。
裴周玉将军1928年参加秋收起义,历经中央苏区五次“反围剿”战争、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身经百战,战功卓著,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88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中共第九届、十届中央候补委员。
裴周玉将军简历:
裴周玉,湖南省平江县龙门镇枫树村人,出生在贫农家庭。1926年参加儿童团,1927年参加秋收暴动,同年参加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参加龙门秋收起义,1930年参加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5军3师7团4连战士、7团4连3排7班班长,红3军团4师10团警卫排警卫员,警卫通讯排排长,红5军1师政治部青年干事,红3军团保卫局侦察部任检查科科长,军团补训团特派员,军团补训师特派员,中央教导师特派员。参加了长征。1935年2月起任红三军团保卫局组长。1935年5月起任四师十一团特派员。1935年12月起任红二十八军特派员。
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8月起任八路军第一二〇师三五八旅七一六团特派员,12月起任三五八旅政治部保卫科科长。1939年12月起任晋绥军区二分区政治部保卫科科长。1941年1月起任晋绥军区政治部保卫科科长。1944年6月起任晋绥边区公安局副局长。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12月起任雁北行政公署公安局局长。1946年2月起任绥蒙行政公署公安局局长。1948年9月起任华北军区第八纵队政治部主任。1949年5月起任绥远军区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绥远省委常委。1951年1月至1953年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三兵团政治部主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二十三兵团政治部主任、代政治委员。1953年1月至1964年5月任陆军军政治委员(其间:曾在解放军高等军事学院学习)。1964年5月至8月任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1964年8月至1975年8月任新疆军区副政治委员、军区党委常委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政治委员、第二政治委员、兵团党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其间:1968年9月至1975年8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1970年3月至1971年5月任自治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成员;1971年5月至1975年8月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常委。1977年起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77年12月至1981年12月任装甲兵顾问。
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中共第九届、第十届中央候补委员。(红笔杆)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