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新村法庭用小额诉讼为3位农民工讨回工资

16.08.2014  19:12

  “没想到我们的事情那么快就得到解决了,真是太感谢法官了!”近日,当李某、王某、吴某三名农民工在新村法庭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最终与被告何某达成调解协议时激动地说。

  2013年8月,被告何某雇佣李某、王某、吴某三名农民工到某工地从事装修工作,同年9月完成工程,但何某一直未支付其工资。经三名农民工多次向何某追讨工资未果后,于今年7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何某支付其所欠工资。根据三原告所提供的材料,承办法官发现所拖欠的劳动报酬均在1.2万元以内,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范围,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于是承办法官当场给三名原告办理立案手续,并发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同时积极主动联系被告何某,向其送达起诉状副本及《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在当事人双方均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之后,承办法官庭前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何某同意限期一次性支付给原告李某、王某和吴某所欠工资,至此三起农民工欠薪案件不到一个星期时间即得到圆满解决。

  陵水新村法庭充分利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便利、快捷等特点,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诉讼标的额1.2万元以下的案件,采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不但快速解决了矛盾纠纷,大大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且有利于解决基层法庭“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受到了群众的高度称赞。(余恒平、通讯员杨小莉、冯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