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车退费申请延至11月30日 逾期不受理

30.10.2014  10:36

      原标题:我省小车退费申请延至11月30日

      交通征稽部门提醒车主尽快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海南省2014年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小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退付申请的办理时间,将延期至11月30日,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提醒广大车主尽快办理退费,逾期将不再受理。

      根据国家确定的2014年重大节假日共20天,今年海南重大节假日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全年退费金额为130元。其中:春节7天;清明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退费天数(按6.5元/天/车)计算。

      针对已于2013年申请退费却因信息提交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退费不成功的车主,在补送材料审核准确后,在办理2014年退付款时一并退付。2012年、2013年已办理汽油小型客车退费且退费资料未变更并在年审有效期内的,无需重新申请。退费信息已变更或原提供车辆行驶证未在年审有效期内的,需携带变更后的材料到任一征稽机构或征稽机构设立的申请地点办理。

      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提醒,要提前办理全年退费申请的车主,车辆行驶证有效期必须到今年10月以后,车主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到申请退费的征稽分局柜台,或登录www.hnjtgfzjj.cn办理退费。

      申请方式:1、登录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www.hnjtgfzjj.cn,点击重大节假日退费通道,将所需材料拍照上传,并按其相关要求办理;2、自行召集满50位及以上的车主,将所需材料复印后,致电68606060预约征稽人员上门办理;3、至省内任一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付申请表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在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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