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商加强“双十一”监管 24小时人工受理投诉

10.11.2014  17:54

  11月10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为了营造“11.11”消费者放心购物环境,省工商系统加强对“11.11”购物促销市场的监管工作。

  据了解,“11.11”网络购物促销活动经过近两年的发展已成为广大消费者的购物节日,且逐步发展为网上网下市场集中促销的重大消费市场。总体看“11.11”,发挥了促进消费的良好作用,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不良商家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在促销上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了市场的良好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为了营造“11.11”消费者放心购物环境,11月8日,海南省工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省工商系统加强对“11.11”购物促销市场的监管工作。

  省工商局将加强网络市场营销活动的监控力度,在“11.11”网络购物促销活动期间,各级工商部门要实时关注网络购物市场的动态。重点监测促销信息、价格信息、商品质量信息等是否有虚假夸大宣传等内容,检查退换货承诺是否符合新消法的规定、消费者维权通道是否畅通。严厉查处假打折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信用评价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加强对我省电商企业网站营销活动的规范和检查,要求各营销网站必须在显著位置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不得对商品和服务做引人误解的表示,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不得为促销实施者虚构交易或提供虚假用户评价。

  加强我省实体市场商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大型商场、超市等商家在“11.11”购物促销活动期间是否有夸大、虚假宣传、借机销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和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促销等侵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加强“11.11”购物促销活动广告市场管理,广告监测中心将加强互联网广告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各单位要及时查处通过户外店铺、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和低俗庸俗违法广告的行为。

  加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11.11”促销活动当天,12315指挥中心的热线电话和官方网络投诉平台24小时人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各级工商部门要第一时间接诉应诉,及时维护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及时解决消费纠纷。

  同时,省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肖亮主任提醒消费者,“11.11”是网络消费高峰期,也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参与电商促销要货比三家、理性消费、防范购物陷阱。“11.11”促销活动中暗藏着不少“网购陷阱”,常见的有“先涨价再降价”“低价缺货”“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消费购物时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网购时及时截取交易页面,保留聊天记录,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12315投诉网站或拨打12315热线申诉举报。

  “双十一”网购促销活动期间,工商部门将严查假打折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信用评价等四类违法行为。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15热线或者登陆海南省工商局网站进行申诉举报,“双十一”期间12315实行24小时人工接诉制。(记者 高鹏)

  海南省工商局发布“双十一”温馨提示

  11月11日,已成了万众瞩目的“网络购物节”海南省工商局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前充分考虑自身实际需要,注意理性消费,有的放矢,避免冲动购物,以防止发生消费纠纷。

  一、选择正规电商。正规购物网站在主页面下方都有工信部的ICP认证标志和工商部门的“红盾”标识,选好网站后,还要注意选择商家,尽量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品牌和店铺购物。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QQ或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更不要轻易通过这些链接付款,谨防这些广告链接暗藏“钓鱼”网站。

  二、预付定金要留心。针对“双十一”活动,不少网上商家设置了预付定金制度,以预付的定金越多、商品的最终成交价格越低来吸引消费者。按照《合同法》规定,若消费者不履行合同,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若商家不履行合同,应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

  三、看清商品介绍和评价。消费者应注意看清经营者对商品的描述,实际成交价格、货运物流方式等方面是否还有其他附带事宜。注意查看评价,对那些被一味夸张点赞的“好评商品”要格外留心。避免私下交易

  四、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不轻信、不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及要求。对于海外网络代购,应要求代购人提供购物凭证、收银单据、出售商家的联系电话、地址等,并保留邮寄凭证,以备查询。应尽量选择海外直邮,避免商品被调包。

  五、购物前,消费者应与商家确认发货时间、退换货手续、费用等问题,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消费者在收货时应先验货再签收,发现货物有损坏或与约定不符,可以拒绝签收。

  六、及时、有效维权。消费者一旦与商家发生纠纷,消费者应注意截取商家宣传网页,保留聊天记录,妥善保管订货单、支付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第一时间拨打海南省工商局12315热线或登陆海南省工商局网站进行申诉举报(海南省外的网站需向所在地的12315投诉维权),也可以通过购物网站客服平台发起维权投诉。(记者 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