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型水库统一收归市县管理 每座配2-3位管护人员

08.01.2015  12:44

      原标题:我省小型水库统一收归市县管理,解决资金不足、人员短缺等难题

      小型水库改革“破冰”引“活水”

      “蓄水量163万立方米、水位16.85米,大坝巡查情况安全,输水涵管正常,溢洪道与排水沟损坏……”今天(7日),文昌市冯坡镇山崛水库管理员徐旭,和往常一样,巡查完水库后,认真地记录结果。

      去年以来,我省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将现由村、镇(乡)管理的小型水库收归或交由市县(区)统一管理,为小型水库装上了“安全阀”。改革引得“活水”来,解决了小型水库长期面临管养资金不足、管理人员短缺、承包经营开发不规范等问题。

      管理

      每座水库配2-3位管护人员

      “这厚厚的一本,从去年7月到年底,汛期每天一记,非汛期一周一记。”徐旭拿着山崛水库日记本说。

      山崛水库建于1956年,灌溉着下游1万多亩的农田。但是,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这座水库却成为悬在下游百姓头上的一把“剑”。文昌市水务局副局长黄兹雄坦言,该水库以前是镇里负责管理,由于缺少资金,只配备一名兼职管护员,汛期时水库的情况都不能及时掌握。

      不仅是山崛水库,改革前,我省1021座小型水库,乡镇直接管理或委托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管理的水库占总数的70%以上,管护人员普遍为兼职,没有专门补贴和经费,日常管理基本处于真空状态。每到汛期,这些水库成为安全监管的“死角”。

      为此,我省决定将村镇管理的小型水库收归市县统一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小Ⅰ型水库管护人员原则上配备3人,小Ⅱ型水库原则上配备2人,管理经费全部纳入市县(区)本级财政预算。

      截至目前,全省共落实水库管理费5013.85万元,落实水库管护人员1806人。

      经营

      规定承包期限不得超20年

      “由于镇里缺少小型水库管理经费,我们不得不将一些水库租出去,补贴管理经费。”文昌市冯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李珍德坦言,而这也给水库管理带来影响。

      据悉,改革前,我省54%的水库承包年限超过20年,甚至有50年以上,承包中绝大多数没有管理约束,在汛期还阻碍防汛抢险。

      规范水库承包经营活动,是这次改革的重点。省水务厅副厅长邢孔波说,省水务厅印发了水库租赁经营合同范本,规定了禁止承包经营者相关行为。另规定承包期限不得超过20年,承包费也要根据水体面积合理确定,及时缴入同级国库,专项用于小型水库管理。

      考核

      考核2次不合格将被辞退

      “现在巡查维护一点也不能马虎。”三亚市吉阳镇三浓水库管理员李学荣说,“每个季度市里都要对我们的工作进行考核,年底进行总考核。”

      考核不是走过场。三亚市小型水库管理员工资分为基础工资1200元/月和绩效500元/月两部分,只有考核达到优秀才能拿到绩效。去年第二季度吉阳镇35个小型水库管理员中,就有28个人因为考核没有达到优秀而失去了绩效工资。

      省水务厅建管处副处长吴清高介绍,为提高管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在上岗前省水务厅均要派出专家组对其进行培训有关大坝管理、水库防洪度汛、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渠道管理维修等专业知识,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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