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868个小区实施的不到120个 抄表到户究竟卡在哪?
改造“门槛”高电费降低不明显 原政策废止后新政策没跟上……海口2868个小区,实施的不到120个
抄表到户究竟卡在哪?
自2000年起,我省便在全国较早提出小区水电直接抄表到户。然而直至今日,小区“抄表到户”却一直进展缓慢。据了解,截至今年4月,海口2868个住宅小区中,实现用电抄表到户的小区还不到120个,仅占总数的4.1%。
记者走访发现,不少业主自己默默算起了一笔账,发现抄表到户并没有想象中那般“甜蜜”——尤其在用电量较多时,以往的合表费用比抄表到户后的花费还要低。在物业方面看来,线路改造、产权移交方面都有难以实现的“门槛”。
算笔账
抄表到户后并没“降费”
林先生夫妇(蔚蓝海语印象小区)
美兰区海甸岛海景路78号蔚蓝海语印象小区代收电费为0.93元/度,含合表费用户基本电价0.6095元/度,合表用户、公共部分照明、电路损耗等公摊费用0.3205元/度。
“我们觉得公摊实在过高,目前物业已经在公共区域用电安装了计量表,8月1日起开始重新计费。”林先生表示,不少业主希望小区在达到抄表到户要求后,尽快进行改造,以结束与物业长期因公摊等问题产生的不愉快。然而也有不少业主有疑问,抄表到户后,每月的电费真的会降低吗?
林先生告诉记者,他家每月用电量在200度左右。按照目前的收费来算,他家每月平均缴纳电费为186元。目前抄表到户后的阶梯电价为,夏季期间第一挡0-220度电费0.61元/度,第二档221-360度电费0.66元/度,第三档从361度起电费0.91元/度。如果实行抄表到户改造,按照阶梯电价,每月其个人生活电费加上目前的公摊为:200×0.61+200×0.32=186元。
王先生一家四口(海盛花园)
在海口秀英区海盛花园居住的王先生对小区物业收取的水电费及服务标准还算满意,由于未实施抄表到户,该小区目前处于合表阶段,每隔数月王先生都会拿着电卡去找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买电”。
王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面积较小,用电公摊方面的花费不多,目前代收基本电费0.61元/度,加上公摊电费0.09元/度,总价仅为0.7元/度。如果按目前的收费测算,以6月王先生家共计用电450度为例,王先生需支付450×0.7=315元。抄表到户分表后,他则需支付个人电费220×0.61+140×0.66+90×0.91=308.5元,以及公摊电费450×0.07=31.5元,共计340元。
符女士一家三口(世贸雅苑)
据符女士介绍,该小区为十多年前建成的老小区,电费由小区物业代收代缴,由于开发商在交付使用时,没有配套安装独立的公共用电计量装置,小区多年来一直采用原分摊标准包干支出。小区生活用电各项合计按0.85元/度收取,其中包含0.6095元/度的目录电价,以及公共区域的照明等公共用电、电梯运行用电、供电发生的公共损耗费用等分摊0.2405元/度。
据介绍,符女士一家每月的用电量在400度左右,其每月支付电费约为400×0.85=340元。如果进行抄表到户,则每月需支付个人生活电费220×0.61+140×0.66+40×0.91=263元,以及400×0.24=96元的公摊费用,合计为359元。
物业
小区实际公摊计算难
线路改造资金也困难
有小区物业负责人直言,海口市区不仅老旧小区未实现抄表入户,大部分新建住宅小区也未实现抄表入户,这是全市普遍存在的问题。而抄表到户的一大门槛,便是小区公共区域计费明确的难题。在此前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大多数小区并未考虑到在小区公共区域单独安装计量器具,造成公共用水用电及损耗难以计算实际发生额,让众多小区难以达到抄表到户要求。
而各类设备在长期的运行后,“跑冒滴漏”现象严重,也使得据实测算难以做到百分百精准。“尤其是设备较为老化的老旧小区,公摊、损耗的费用若是控制不好,物业就要亏本。”
另一大门槛,则是线路改造存在资金困难。按照申请抄表到户的要求,申请人(小区)需要自费按电力部门的验收标准完成线路改造,而这一部分的费用少则数万元,多则在十万元以上。只要有部分业主不同意改造或不愿支付改造费用,就难以推行。
实际上,对于抄表到户,不少物业还是十分拥护的,只是认为其“门槛”过高。“抄表到户当然好,那我们物业公司的工作就很轻松了。”海府路一处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水电的管理、维护工作其实很麻烦,任何时候业主家里出了事情都得管,设备的维护也需要费用,但大多数业主并不愿意筹措维护资金。
事实上,实行抄表到户以及阶梯电价,有利于理顺目前的电价机制,促进各类用电的比价关系更趋于合理。同时,还可兼顾不同居民的承受能力,既保证大多数居民用户的电价维持稳定,又能实现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按用电需求负担电费,公平负担,引导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调整用电行为,促进科学、节约用电。
电力部门
执行标准未明确
仍在等相关政策出台
记者从海口市供电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海口总计2868个住宅小区中,只有约120个小区实行了抄表到户,其中大多还是在政策支持下解决了部分改造经费问题的小区。
“在政策上,目前抄表到户后的运维标准和技术标准都还没公布。海口市物价局曾在2015年发布了《关于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及维护费标准的通知》,但是在2017年7月已经废止了,我们目前没有可以依据的政策条文。”海口市供电局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供电部门仍在等待省住建厅等相关单位出台新的具体政策措施,并以其作为依据具体执行。
有业内人士坦言,一旦实行抄表到户,意味着小区配电设备产权正式移交给了供电部门,供电部门则要承担起运行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责任。而目前具体的维护费等标准尚未出台,这也让供电部门不敢盲目“接盘”,十分为难。
记者了解到,在去年10月,为探索“三无”小区用电安全整改模式,海口市将位于金星路的“三无小区”金花园作为改造试点,以供电局接管抄表到户作为改造的模式,改造费用按照市政府补助三分之一,供电企业、小区业主各承担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改造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市复制推广。然而时至今日,这个试点小区却由于资金难到位等原因,迟迟未能完成改造。
据了解,目前省住建厅正加快修订完善《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同时出台《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办法》,确保新建小区实行抄表到户。此外,还将结合老旧小区摸底调查和供配电设施改造费用测算,将抄表到户工作纳入到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推进实施,逐步解决抄表到户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