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砸保险柜偷钥匙盗宝马 海口业主状告物管输了官司

21.06.2014  15:05

      【原标题】小偷砸保险柜偷钥匙盗“宝马”

      业主状告物管输了官司

      法院:未签涉案车辆保管合同及收取保管费,物业公司没有保管涉案车辆的义务

      家住海口秀英区某花园小区的武某将公司的宝马车停在别墅车库,钥匙放进家里保险箱。没想到,小偷砸门盗窃,并将车库内宝马车开走。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责,武某夫妇将物业公司起诉到海口秀英法院,索赔宝马车及租车损失等共计37万余元。

      武某是北京一家科技公司董事长。2007年,公司花50多万买了一辆宝马车,该车由武某使用。武某和妻子在海口秀英某花园小区有一栋别墅,平时车子放在别墅车库内。2012年6月30日,武某回北京办事,将涉案车辆停放在别墅的车库里。7月3日,家中保姆放假归来,发现车库门敞开,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车辆被盗。事发当日,武某及其邻居两家被盗。据公安机关勘察,盗贼将原告家厨房门砸开进入房屋行窃,将锁入保险柜中的车钥匙盗出。当警方调取当日进出记录时,发现小区监控系统失灵。认为小区保安未予核查导致车辆被开走,监控失灵又影响公安机关破案,武某夫妻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宝马车损失30万元,租车费及车票损失7万余元,共计37万余元。

      小区物管辩称,被盗的车辆是登记在科技公司名下,不应该由武某夫妻个人名义起诉。而物业公司提供的“安全保卫服务”并不包括对武某夫妻车库及车辆的保管义务。因此,物业公司认为,他们与武某夫妻不存在车辆保管协议,并不需要为其车辆损失进行赔偿,且他们对宝马车以30万元定损也有异议。(记者何慧蓉通讯员薛莹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