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女导游违规带团被查处 三亚向“一日游”乱象宣战
为维护鹿城良好的旅游秩序,三亚从严治旅的脚步从未停滞。近日,三亚旅游进入由旺季到淡季的过渡阶段,为进一步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三亚旅游、工商、物价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关于“一日游”旅游市场专项整治。4月9日,三亚市旅游部门根据明查暗访的线索,在三亚机场路查处一名无证带团的导游。目前,三亚市旅游部门已对涉事旅行社和无证导游立案调查。
无证女导游带“呀诺达一日游”团队被查处
近日,三亚市旅游部门通过明查暗访掌握到一条线索,一名无证女导游刘某某冒充正规导游,参与带“一日游”团队赴呀诺达游玩。发现此情况后,执法人员进行认真摸排,掌握了这名女子的活动规律。4月9日,暗访人员发现,该女子再次出团前往呀诺达景区,在整个旅游行程中,该“导游”并未佩戴导游证,旅游讲解也很不规范。
当天下午6时许,刘某某带团从呀诺达景区返回,获悉情况后,三亚市旅游质监局副局长麦沉浮提前做了周密部署。当晚7时许,旅游大巴抵达机场路国光豪生酒店对面,旅游执法人员立即拦停车辆,并上车对随车导游进行检查。
经现场查证,带团的刘某某无法提供有效导游证件,被带回旅游部门作进一步调查。目前,旅游部门已对刘某某和涉事旅行社立案调查。
据了解,刘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其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涉事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当事旅行社将被处以责令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近期,三亚市旅游、交通两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加大对“一日游”旅游车辆查处力度,分别查获一辆无运营资质黑车和一辆违规跨区域经营的一日游大巴。
三亚开展专项整治向“一日游”乱象宣战
据了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近期,三亚市旅游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及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全市旅行社等经营“一日游”旅游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避免旅行社企业为应对淡季经营的压力而通过打价格战、以“不合理低价”等不正当竞争方式组织“一日游”旅游活动,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势头,彻底切断“不合理低价游”链条,保障游客及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等“一日游”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等。
整治内容包括旅行社等“一日游”旅游经营单位打价格战,以“不合理低价”等不正当竞争方式组织旅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行为:旅游产品价格低于物价部门核算的成本价;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专项整治过程中,将组织人员通过旅行社或网络等多种途径报名三亚及周边市县参与游客较多、竞争力比较大的“一日游”旅游路线的方式,对全市“一日游”旅游市场进行暗访。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8月15日,分为多个行动阶段,包括指导旅行社协会与全市旅行社签订“一日游”旅游规范经营承诺书;旅游、工商联合加强对网络的监管,约谈经营三亚“一日游”旅游产品的网站负责人,严禁无旅行社经营资质的商家开展旅行社业务,坚决下架“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旅游、工商、物价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旅行社、分设及服务网点实际经营行为进行检查;旅行社企业之间相互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