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建实行属地管理 管控不力负责人将被免职

03.03.2015  23:24
海南网台消息(直播海南):
        昨日,三亚出台了新的《三亚市违法建筑管控办法》,成立市打击违法建筑领导小组,保障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

      据悉,随着《办法》的出台,三亚将本着“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的原则,建立违法建筑管控的综合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分工。其中,对各区政府、执法局、规划局、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局、公安局、林业局、消防局以及工商、水务、文卫、食药监等多个部门都有具体的工作要求。

      此外,三亚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涉嫌违法建筑的投诉举报后,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核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查处。同时,各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注重对违法建筑始建阶段的管控,对责令停工后仍继续建设的违法建筑,采取查扣参与违法建筑施工的运输车辆和施工器械、切断建筑材料来源、断水断电、拆除模板、拆除地基等有效措施。

      目前,三亚对违法建筑管控实行网格化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6大问责情形,即在查处违法建筑过程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处理,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对督查督办的违法建筑未能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对市政府下达的违法建筑管控考核目标,消极应对、措施不力,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或按标准完成,影响工作推进的;因违法建筑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对失误、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谎报、瞒报、迟报、拒报违法建筑管控情况的;存在违法建筑管控过程中应当问责的其他情形。

      另外,违法建筑面积一年在责任人各自责任区域内新增达到一定面积时,将给予相应处罚,最高将给予该区域正职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免职处理。


        (视频编辑:王昌运    文字编辑:宁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