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省政府加大对市县城市管理工作经费投入的建议
12.02.2015 12:31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持续发展问题。近年来,市县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的部署,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全省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工作,城乡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垃圾围村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广大城乡百姓享受到了城市文明发展成果。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加,生活垃圾日产量迅速增多,源头减量和分类收运体系仍未健全,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能力不足,垃圾处理形势日益严峻,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城乡建设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精神,全面提高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建议省政府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给予市县财政更多的资金扶持,设立专项城市管理经费,从而推动城市洁化、绿化、亮化、序化等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的发展,创造更加宜居和谐的美好家园,谱写美丽中国海南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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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015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