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15家被评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 接受社会监督
编者按: 党风政风行风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为不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通过地方、部门、行业作风的转变来推动民风、社风持续好转,让更多老百姓真真切切得到“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省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省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94个省直单位和21个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活动。现将115个被评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事项刊登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使权力受公众监督、工作由群众评判。监督电话为65355979,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党群工作与综合协调部门公开承诺(23个)
1、省纪委(省监察厅)承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四风”问题。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省委办公厅承诺:省委办公厅作为省委的综合部门和办事机构,一定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和克服“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努力精简会议文件,从严控制“三公”支出,切实改进调查研究,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履行好“抓落实”基本职能,为打造中国旅游特区贡献力量。
3、省委组织部承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实贯彻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路线。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法规,选拔任用好干部,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建设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党委工作部门。
4、省委宣传部承诺:紧扣“四个全面”推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加强“法制海南”“一带一路”“旅游特区”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讲好海南故事;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用好管好新媒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掘感动海南人物;继续开展海南文明大行动和文明生态村创建。推进文化产业改革,扶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支持文艺精品创作。
5、省委统战部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反对和纠正“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着力解决“吃拿卡要拖”和“不干事、不担事”问题;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各类事项信息、相关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及时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团结和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投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畅通党外人士投诉和反映渠道,及时研究和解决党外人士关心和反映的问题;努力照顾同盟者利益,切实当好党外代表人士的贴心朋友。
6、省委政法委承诺:围绕全面建设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和谐海南、幸福海南的奋斗目标,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执法司法工作能力水平,忠实依法依规履职,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等突出问题,确保廉政勤政。
7、省委台办承诺:全面推进琼台少数民族交流和琼台在农业、旅游、海洋等领域的合作;深化保亭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和澄迈琼台交流合作基地建设,搭建两岸海洋维权沟通对话平台;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开展琼台交流与合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做出贡献。
8、省直机关工委承诺:认真依法依规履职,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带头遵纪守法;持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和“不干事、不担事”;进一步落实“双联系”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职工人文关怀、困难帮扶。推动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打造作风过硬的党务干部队伍。
9、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诺: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防范“四风”及“庸懒散奢贪”问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做好控编减编工作,严查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利用媒体积极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按法规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10、省委群众工作部承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回应人民期盼,维护群众权益;推进体制改革,打造阳光信访;坚持廉洁从政,忠实履行职责。
11、省总工会承诺:省总工会将争做践行群众路线的表率,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承诺筹资1.3亿元为职工办“十件实事”,切实做到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免费体检、技能培训、医疗互助、困难帮扶,竭诚为职工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力度,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每一位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当好职工群众的“娘家人”。
12、团省委承诺:建设海南青年新媒体中心,有效运用新媒体引领青少年政治思想建设;深化组织引领青少年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组织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实现注册志愿者达到城区常住人口的8%以上;加大服务青年创业就业,提升小额贷款、就业培训和青年创业平台服务质量;深化“青春绿化宝岛”行动,服务海南绿色崛起;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力争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筹款数和资助大学生人数取得新突破;举办全省青少年足球赛、青年技能大赛,推动大学生“三走”活动常态化;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持续纠正“四风”和整治庸懒散奢贪,严格公车管理制度,杜绝周末、节假日公车私用现象。杜绝职务消费、“三公”经费开支不公开、不透明现象;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兴调研服务于基层之风。
13、省妇联承诺:以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关于妇联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谋划推动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创建文明和谐家庭;深化“南海明珠”和“妇女之家”品牌工作,团结带领全省妇女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发挥好半边天作用。坚决反对“四风”,整治“庸懒散奢贪”,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帮助妇女排忧解难,真正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14、省文联承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着力推动“中国精神•中国梦”主题创作实践,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文艺采风和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创作优秀精神产品。加强文艺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政府二十条规定,反对“四风”,遵守各项规定制度,团结引导全省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文化活动,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15、省侨联承诺: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主动听侨言、解侨忧、化侨怨;不空想清谈,要实干苦干;巩固并不断拓展服务载体,丰富服务手段;完善制度,依法依章依规推进工作;雷厉风行,务求实效;自律与他律并举,守法守纪守规。诚恳接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65373593。
16、省社科联承诺: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联合、组织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和社科学术团体开展学术研究活动,为省委、省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为海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组织、发展和管理、协调好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工作,保证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学术建设、学术交流及各项活动的政治方向;认真制订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好社科规划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努力加强具有海南特色的学科建设,确保课题研究组织申报、实施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认真组织实施全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咨询、宣传工作,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增强理论素养、提高理论水平;公平、公正组织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17、省科协承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群团工作部署,加强和改进科协工作。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增强科普益民实效;推进科技思想库建设,提高决策咨询服务水平;密切与基层、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加强调查研究,不懈坚持“建家交友”;切实履行好科协职能,为实现海南的“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做出新贡献。
18、省台联承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亲情乡情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深化琼台民众交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台胞服务”思想,全面推进“台胞之家”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参政议政和履职能力;创新工作举措,大力推进台胞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群众拥护、清正廉洁的队伍。
19、省残联承诺:坚决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规定;严格依规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信息;切实履行“代表、管理、服务”的职能;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认真践行承诺并自觉接受残疾人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省人大办公厅承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引领和推动海南改革发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处理群众诉求,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好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深入反对和纠正“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队伍清正廉洁。监督电话:0898―6539、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
21、省政府办公厅承诺:改进文风,大力精简文件。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强化督查,确保省政府所部署工作得到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办事。改善服务,建立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时办文办事。勤俭节约,力戒奢靡,降低“三公”支出。改进作风,廉洁从政,为民执政。
22、省政协办公厅承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精心组织协商议政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绩效考核,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政协机关,更好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服务保障作用。
2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承诺:建立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限时办结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质量;及时向省直机关和服务对象公布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务用车改革、办公用房调整、固定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机关食堂、会议室、物业管理等事项和各类服务收费标准,机关幼儿园招生等方面信息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情况,充分保证省直机关和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做到勤政为民,坚决纠正和查处在本行业中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积极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在服务保障活动中,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吃、拿、卡、要、拖”,不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和吃请;定点设置意见箱,定期函调、召开不同层次的服务对象意见征求会,收集对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意见,尽职尽责解决干部职工关注的住房及子女入园等热点问题。我们将恪守以上承诺,真诚欢迎全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监督电话:65372960、投诉信箱:jgsw.hain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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