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局立案查处两次抽检不合格的1家米粉生产小作坊

14.07.2016  17:03

  今年1至5月,保亭县局对全县米粉生产小作坊生产的米粉面条进行了三次排查检验。根据省食检中心的检验结果,该局对全县米粉生产小作坊进行多次整治,经过反复整改,全县米粉生产情况有所好转。但第三次抽样送检结果显示还有1家米粉生产小作坊生产的米粉抽检为不合格,且属于两次抽检不合格的情况,且皆因脱氢乙酸含量超标。 

  近日,该局组织稽查大队2名执法人员及辖区所的2名执法人员对该家米粉生产小作坊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家米粉生产小作坊还仍然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场所内存有杂物、工具、用具等;2、生产场所 “三防”措施未完善,两门两窗未安装纱网;3、生产场所未安装紫外线消毒灯。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以上三方面的问题以及其生产的米粉经两次抽检均因脱氢乙酸含量超标而不合格的情况,该局执法人员向其传达了省食药监局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原则,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其下发责令整改书1份,送达了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书1份,就地封存了其生产设备(米粉机1台),要求其停产整顿7个工作日。 

  目前,该家米粉生产小作坊正在整改当中。下一步,该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对其整改完成后试生产的米粉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方批准其再次从事米粉生产行为;若其试生产的米粉仍不合格,该局将坚决予以取缔、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