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成等2家物业公司因造假审领维修资金被禁承接新项目

10.07.2015  01:12

  7月9日,海口两个小区的物业被曝通过冒充业主签名、不规范推选业主代表等方式申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当天,海口市住建局对涉事的物业公司严格处罚,暂停海南瑞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紫泉实业有限公司一年内在海口承领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和进入招投标市场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并作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2物业伪造业主签名或找人代替签名

  去年“威马逊”特大台风给海口市造成了极大破坏,为尽快抢修供水供电、电梯等公用设施设备,恢复居民正常生活,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165号令),海口市住建局立即启用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模式,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2014年7月24日,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实施《海口市抢修“威马逊”台风损坏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程序的通知》(海住建基〔2014〕8号,下称《通知》),对申请范围、申报时间、办理程序和申报材料作出了规定。《通知》规定在2014年7月25日-8月31日内,符合《通知》要求的住宅小区可向市住建局申请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报送紧急使用维修资金申请报告书、相关部门或专家组的检测、鉴定报告或意见书、工程预算和物业公示等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及时划拨首次维修资金,维修工程竣工经业委会(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和维修公司等验收合格后,拨付余款。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海口市住建局共受理325个小区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对符合条件的308个小区审拨了维修资金。在大灾大难面前,人命关天。市住建局积极作为,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启动绿色通道,为紧急抢险赢得了时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市民的称赞。

  吉宝佳园和紫泉花坊小区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持申请报告书、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居委会的鉴定报告或意见书、工程预算书等材料,向市住建局申请紧急使用维修资金。经核查符合《通知》相关要求,住建局下拨了首批维修资金。

  今年6月18日,吉宝佳园小区部分业主反映,其物业公司海南瑞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伪造业主签名,紫泉花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海南紫泉实业有限公司找人代替业主签名,这属物业公司在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过程弄虚作假行为,物业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

   逐一核查维修项目发现违规严厉处罚

  接业主投诉后,市住建局第一时间并多次到小区进行调查处理。向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自查整改,对维修内容进行彻底核查。同时,要求小区业主尽快选出业主代表,参与和监督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在小区业主代表推选出的基础上,市住建局将组织相关专家、业主代表、物业公司、维修公司等单位人员共同对电梯维修工程量进行核实和结算,对挪用的维修资金将依法追缴。

  吉宝佳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海南瑞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紫泉花坊小区物业公司海南紫泉实业有限公司,在申请紧急使用维修资金过程中存在公示不充分、伪造业主签名等弄虚作假行为。为加强监管,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市住建局已决定暂停海南瑞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紫泉实业有限公司一年内在海口市承领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和进入招投标市场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并作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在网上公示。下一步,在小区推选业主代表基础上,市住建局将组织专家和相关各方对维修项目逐一核查。如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

  据介绍,今年7月2日,海口市住建局已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威马逊”台风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海住建资〔2015〕16号)。要求各申请单位,对照《海口市抢修“威马逊”台风损坏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程序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确保使用程序和申请的资料合法,真实,有效,确保专款专用。严厉查处挪用资金、虚报瞒报工程量和非法侵占维修资金等行为,维护业主利益。

  同时,在7-8月份,市住建局将再次对紧急使用维修资金情况组织抽查,向业主和物业公司了解使用情况,督促申请单位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和上报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申请单位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