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办学资质却擅自招生教学 陵水6家校外培训机构被立案调查

18.08.2021  11:41

  日前,陵水综合执法局对陵水新村镇乐学堂培训中心、群英乡希望启航培训中心、群英乡未来教育培训中心和陵水博阳学生托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校外培训机进行立案调查。其中,责令4家立即停止办学行为,退还所收学费,对5家作出行政处罚,共罚款12万余元。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今年7月来,陵水综合执法局多次联合陵水教育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行动。对40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行政检查,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的证照、安全、收费、师资和教学管理等方面,范围涉及以在校中小学生和幼儿为培训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已审批和未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

  检查中,陵水综合执法局、教育局等部门相关执法人员积极向办学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截至目前,陵水综合执法局对6家无办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予以立案调查,已作出行政处罚5家,罚款共计12.9265万元。其中,陵水新村镇乐学堂培训中心、群英乡希望启航培训中心、群英乡未来教育培训中心和陵水博阳学生托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校外培训机构在无办学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招生进行教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陵水综合执法局依法责令非法办学者立即停止办学行为,退还所收学费并处罚款。

  陵水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强化执法监管,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同时,陵水教育局联合各单位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对存在无证无照、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现象的校外培训机构下发停办通知书并向社会进行通报。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办学行为,欢迎广大家长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898—8332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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