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计划改造46家农贸市场

09.12.2015  13:00

12月8日,从第十五届海口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上获悉,为提高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海口计划用两年时间,按照“双创”标准要求,完成列入“双创”考评范围内现有的46家农贸市场建设改造。

按照会上审议通过的《海口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列入“双创”考评的26个镇街及桂林洋开发区范围内的46家农贸市场,以及符合海口市城乡总体规划及农贸市场规划、依法开建的新建农贸市场,按有关规定完成建设改造,可按程序申请补贴资金。

申请资金扶持的新建、拆建(扩建)农贸市场应具备三个条件:市场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市场应为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市场应配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

农贸市场室内改造工程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1300元的工程标准造价给予补贴;室外配套工程,安装每平方米不超过300元的工程造价标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