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内容明年起纳入我省中考范围
05.12.2014 04:38
本文来源: 蓝网
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确立后,海南省教育厅也发布消息,宪法内容将从明年开始,正式纳入我省中考范围。据介绍,此前海南省每年都有法制教育,宪法已经纳入中小学的课程当中。小学阶段,按照不同年级,《品德与生活》和《品德与社会》课程,初中的《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课程,高中《思想政治》课程,都不同程度地融入了宪法的部分内容。海南省教育厅厅长曹献坤强调,青少年学生是法治中国、法治海南建设的接班人,希望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积极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在青少年学生心中树立宪法信仰,践行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与宪法同行,健康成长。
学习好宪法,才能更好地践行宪法精神。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个短片,来学习学习宪法,马上要参加2015年中考的学生朋友,更要看仔细了。
宪法
图:宪,词典解释为“法令”。在我国,宪法是根本大法,所有的法律都得诞生在宪法之下,服从于宪法的精神,不得违背宪法。
我国宪法日的由来
图:之所以将12月4日确定为中国的“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设立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图:宪法赋予了每一个公民一系列的基本权力,其中包括:
【人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选举权】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宗教信仰权】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人格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住宅权】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通信权】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劳动权】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休息权】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受教育权】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男女平等】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图:宪法还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宪法同时对公民需要履行的义务也作出了规定。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宪法日将做什么
图:纵观最近10年来,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其中有6年都与宪法有关。
2001年-----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4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11年-----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012年-----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对个人:传播宪法知识有助于加强宪法意识、培养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对公职人员: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通行做法,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我国尊尊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直播海南编辑报道。
(视频编辑:朱虹 文字编辑:宁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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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2014 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