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新规 海口水务“下乡送法”

31.12.2015  21:03

      村委会悬挂横幅

      海口市水务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严厉打击违法盗采河砂行为”主题,从12月22日起至30日,组织海口市水政监察支队和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四个区水务局40余人,组成普法联合工作小组,连日到75公里长的南渡江海口段河道沿岸乡镇和村庄开展“下乡镇、进村庄”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8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1800余份,足迹遍及四个区的重点临江乡镇和村委会、重点河段以及涉水工程等31处宣传点。

      普法现场解读河道采砂管理新规

      12月22日上午9点,宣传活动在秀英区东山镇正式拉开帷幕,群众纷纷到场索取宣传资料,咨询有关法律政策、了解河道采砂新规等,并向现场普法人员反映沿江盗采河砂情况。在普法中,普法人员还重点到秀英区东山镇的光明村委会、卜通村委会、苍原村委会,龙华区新坡镇的原椰子头砂场、原卜通砂场,琼山区旧州镇的原埠头砂场、龙头村委会和云龙镇的儒林村,以及美兰区灵山镇的原黑山砂场、土尾村等四个区5个临江镇盗采河砂严重的村委会,设立现场解读岗,耐心地为群众解读《规定》。

      “老百姓还不是很理解,对新《规定》仍有些排斥”,普法人员小许很凝重地说,比如在面对需要用少量坡砂来建房的村民来讲,他们就很不理解《规定》中为何说河砂属于国家所有,他们认为祖祖辈辈都在用河砂建房怎么现在就不能用了,而且还应当要依法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法定程序后,再向水务部门申请取得采砂许可证后才能开采。同时,他们对无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将没收作业船舶、机具和违法所得,最高可并处30万元罚款的规定感到非常惊讶,对此,普法人员总是不厌其烦地向村民解答,争取得到民众的理解及支持新《规定》的执行。

      涉采河砂敏感点普法不惧风雨

      针对《亮见》曝光的“埠头砂场盗采”问题,12月24日上午10时,普法人员顶着淅淅细雨和寒风,来到在《亮见》曝光琼山区旧州镇埠头黑砂场播出后,有关职能部门迅速捣毁,虽被平整却显得较凌乱的堆砂现场,普法工作组在其周边显眼地方悬挂警示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同时,还冒着冬雨到旧州镇龙头村委会和原托东砂场等,得到旧州、云龙镇政府以及东山镇苍原村委会等的支持与参与,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开展新《规定》普法活动,新规得以迅速贯彻。

      边执法边普法不留死角盲区

      新《规定》的全面宣传也是一道难题,就采砂和运砂来说,很多村民都将其混为一件而谈。然而,在新《规定》里未经批准采砂和在违法采砂现场运砂是两件不同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相应处罚;另外,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采砂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拘留。但群众往往对这方面有着非常肤浅的认识,他们认为挖点砂,受个行政处罚就没事了,但却不知道,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采砂的还同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今后,我们将边执法边普及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坚决不留死角”,海口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海口水务部门还将继续加大新《规定》的宣传,适时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强临江镇、村干部以及群众的水生态、水环境意识,同时,还将结合一线执法活动,将违法分子作为重点对象开展宣法教育,提升普法效果,做到新《规定》宣法不留死角和盲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

      村委会悬挂宣传横幅

      秀英区东山镇光明村张贴宣传单、发放宣传册

与镇共同宣传法规

      重点路段悬挂横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