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完善“管法之法”

11.03.2015  13:28

      原标题:完善“管法之法” 为依法治国强本固基

      罗保铭刘赐贵分别主持

      立法法实施15年来迎来首次修改。今天,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海南代表团在住地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代表团团长罗保铭、副团长刘赐贵分别主持上午和下午的审议。卫留成、符跃兰、李国梁、戴金益、符兴、郝如玉、吕薇、倪强、肖杰、林回福、李建保、邓泽永等代表在会上发言。

      代表们认为,“善治”必须有“良法”,立法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布局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有很多新的期盼,立法工作面临很多需要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立法法作为一部规范所有法律行为的法,作为“管法的法”,实施近15年来进行首次修改,对于完善我国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代表们指出,立法法在修订过程中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尊重了人民群众的意愿,特别是其中关于税法的修改,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带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最重要的一次破题。

      代表们建议,立法的过程要进一步规范化、透明化、专业化,充分发挥民间智库的作用,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更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们还就地级市的地方立法权等问题展开讨论。

      省高院院长董治良、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列席会议。

      人大代表热议立法法修订并呼吁——立法,要最大限度反映群众呼声

      围绕立法法草案的修改,3月10日,海南团代表在住地审议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其中不乏对一些社会现象的追问与质疑,房产税在制定中为何“神神秘秘”,燃油税为何在国际油价下行期间仍然“任性”上涨?要管住权力的“任性”,守护法规的“边界”,海南团代表呼吁:立法,要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意志。

      3月8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已经提交大会审议。其中一项最为显著的改变,就是草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税收专属立法权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一旦修改获得通过,我国将在2020年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现代社会都是由立法来决定税收,而不是由政府来决定,这一次立法法草案的修订,对税收法定原则给予了科学的定位,意义非常重大。”我国税收立法专家、我省全国人大代表郝如玉分析说。

      一组数字清晰呈于眼前:在我国现行的18个有效税种中,只有3个税种是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剩余15个税种均由国务院及财税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郝如玉说,人民群众的法治呼声要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上升到国家层面,以税收为例,如果按照原有状况,政府制定征税条例,税务部门去征收,财政部门去‘花钱’,一直以如此方式循环,人民怎能参与其中?”

      “税收与每一位公民都紧密相连,应该由人民来决定税收征收。人民要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使呼声得到反映,势必要尽早打破现有模式。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即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怎么收,都要全国人大通过立法来决定。”郝如玉代表说。

      此次立法法草案,明确诸多涉税事宜,政府今后都不能再“任性”。在海南团审议讨论中,房产税何时开征、燃油税税率上调、个人所得税等问题,是最受关注几个热点。

      代表们普遍反映,房产税开征在征求意见阶段一直“神神秘秘”,但这又是与全国老百姓生活都紧紧相系的一个法规领域,令人心生疑惑。

      还有一些地方,为税源“掘地三尺”,甚至向高校科研项目“开刀”征税;个人所得税个人申报程序仍然繁琐,令纳税人叫苦不迭……

      为此,林回福代表就提出建议,今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否可以与公民为社会提供的贡献程度来适当予以减免。比如,公民响应国家号召为环保而减少出行用车,为降低环境污染等作出贡献,对其进行有效界定后,从个人所得税方面予以减免等。

      郝如玉代表更呼吁,立法,就是要让人民意志更多地体现到法律中来。在制订法律的过程中需要更加公开透明地征求各方意见,人民的呼声才能得以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