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15.5亿元!乐东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七人非法经营犯罪案件

17.08.2021  23:11

  8月12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吴某某、梁某某等7人涉嫌非法经营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7至2020年10月期间,被告人吴某某、梁某某等人利用他人名义注册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空壳公司同时申领银行U盾、申请开通网上银行业务,通过规避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度,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且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非法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账户转个人账户服务,收取手续费,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累计非法经营数额达15.5亿余元。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属于非法经营行为的规定,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法律适用及量刑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规范严谨。为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法庭通过法律援助机构为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由于案件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