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行政审批部门不得强制办事者接受中介服务
行政审批部门不得强制办事者接受中介服务
《海口市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公布,未经批准列入目录内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参与行政审批服务
记者今天(10月8日)从海口市审改办获悉,《海口市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事项目录》近日通过,今后,未经批准列入目录内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参与行政审批服务。海口市还明确规定,各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不得违反规定强制要求任何个人、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接受中介服务。
据了解,此前海口连续推出行政审批服务大提速、申报材料大精简、审批环节大减少,全部事项网上申报、四级上下联动审批等举措,但“办证难”、“办证慢”、“办证贵”仍然是许多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普遍感受。究其原因,是由于在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相当部分的行政审批事项,需要公证性、鉴证性、信息性等前置资料,而这些前置资料一般由参与行政审批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
由于申请人在各类社会中介机构那里办理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各类“材料”(例如评估、检测、勘察、验资、监理等报告或证书)时既无时间限制,又无费用限制,严重地制约了政府部门提速提效。海口市政府提出:不允许中介机构拖慢政府行政效能,中介服务配套改革必须破冰。
日前,海口正式对外公布强化对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监管清单”——《海口市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事项目录》,该目录共有43个中介服务事项,涉及参与31个职能部门的180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据了解,《海口市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事项目录》不仅标明了中介事项名称,同时又与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相挂钩,还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中介事项目录进行了编码。今后,未经批准列入目录内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参与行政审批服务。海口市还明确规定,各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不得违反规定强制要求任何个人、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接受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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