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审批办在盐务审批事项申报材料中增加承诺书
06.09.2016 20:0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省盐务局的开办制盐企业审核、食盐准运审核(审批)等7个审批事项纳入省局管理后,为实现省局事项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强化盐业企业的主体责任,经报省政务服务中心批准,省局审批办在盐务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中统一增加了“承诺书”一项,“承诺书”式样可登录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省食药监局网页进行下载。除食盐准运审核(审批)外,企业须填报统一的“承诺书”。
鉴于食盐运输的特殊性和业务需要,为减少企业来回奔波造成的不便,参照原省盐务局和省外同行的管理经验,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办理多张《食盐准运证》,但须填报食盐准运审核(审批)承诺书。该承诺书统一式样,明确企业须承诺严格加强对食盐准运证的管理,妥善保管,建档备查,如违反承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6.09.2016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