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二批便民措施已出台
记者今天从省政务服务中心获悉,《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二批便民措施》已出台,涵盖八个类别,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
“不让群众多跑一次,不让群众多头找人”是出台便民措施的理念。例如,群众办理户口时,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当场办理(结);材料不齐全的,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多跑一次;需要各级公安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意见的,由公安机关受理部门负责协调办理,不让群众多头找人,进一步方便群众。
残疾人、生病卧床不起人员、80岁以上老年人(含80岁)等群体可通过电话、上网等方式申请身份证、户籍、医保、社保、出入境、营业执照等个人审批事项上门审批服务。有关职能部门要提供网上办理功能;不具备条件的,根据申请人申请安排专人上门受理,办结后将办件送达申请人;根据新政策要求,为满足条件的人群及时安排专人主动上门提供审批服务。
群众还可使用电脑、手机等终端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便民缴费。有关部门将整合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等缴费项目,收费单位要开通多终端缴费功能,使老百姓能24小时全天候在省内或省外都能缴费。
此外,各级政务中心对办件量大、办件量季节性明显、窗口受理周期长的审批单位,将开发预约挂号、智能叫号、预约提醒等功能。办事群众可用手机等移动终端,通过互联网进行预约排号、预约提醒,方便办事人在约定时间到政务中心办理,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第二批便民措施内容
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
简化房产证办理手续,取消“房地产权属证明”,开展部分房屋登记业务合并申请,压缩办理时间
为病、老、残群体提供上门服务
民生项目缴费实现全天候、多方式缴费
简化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手续,压缩审批时限
优化食品药品审批流程,审批提速超半
办理业务可手机预约排号
按群众需求推送信息,做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