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18年起实行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30.10.2015  19:38

  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今日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步骤指出,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从2015年的12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0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部长助理童道驰、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和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介绍《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问。

  徐善长就《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主要内容做出介绍,一是“一个清单”,全面梳理禁止和限制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做到一单尽列,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

  徐善长指出,就是一个负面清单之外的市场主体都可以进入,一个清单全覆盖,主要是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和有关业务三个方面。

  二是“两个类别”。负面清单包括禁止准入类、限制准入类两个类别。

  三是“三种准入方式”,对禁止准入的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对限制准入类的,徐善长指出,一种是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准入的决定,需要审批。另一种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此外,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进入。

  四是“四个衔接”,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衔接、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做好衔接,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要做好衔接,还应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事项做好衔接。

  五是“五项制定原则”,徐善长称五项制定原则是指,法治、安全、渐进、必要和公开的原则。

  六是“六项改革措施”,徐善长指出六项改革是指,准入机制方面的改革、审批体制的改革、监管机制的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的改革、信息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的改革、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徐善长提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一个实施步骤,就是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从2015年的12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