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起海口实施高排放车第三阶段区域限行

05.09.2014  09:09

   海口网9月5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光明)2012年9月1日起,海口市对解放路段实行第一阶段高排放机动车示范区域限行。

  2013年9月30日起,海口市对解放路全段,新华路、文明西路、博爱路和中山路围合的区域(含以上路段),实行第二阶段高排放机动车示范区域限行。

  9月4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从2014年9月10日至2015年11月30日,每日7:30-20:00,海口市对高排放汽车实施第三阶段区域限行。

  限制通行车辆为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无环保标志汽车。执行任务的军队、武警、消防车等部队车以及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第三阶段区域限行区域为,以长堤路、龙昆北路、龙昆南路、红城湖路、海府路、白龙南路和白龙北路为边界及其交接点形成的闭合区域内部(不包括边界道路)。

   海口汽车保有量超42万辆

  据统计,我市近年来汽车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汽车保有量从2008年底的15.3万辆增加到2013年底的41.9万辆。至今年5月31日,海口机动车保有量达511582辆,其中汽车保有量达423047辆。今年1至5月,我市汽车注册登记32868辆,同比增长三成,平均每个工作日汽车上牌322辆。

  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中含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细微颗粒物等物质,是产生光化学污染和雾霾天气的主要物质,极易危害人体健康。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介绍,根据我市颗粒物源解析结果,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中PM2.5贡献约占全市29%,对空气中氮氧化物的分担率约90%,已成为我市大气污染首要污染来源。国内外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在用汽车污染物排放存在“二八”规律,即占汽车数量20%的高排放汽车,其污染物排放量约占在用汽车污染物排放量的80%。因此,控制高排放车污染,是控制在用车污染的重要抓手,国内外城市通常采用的办法是限制其使用或者鼓励其淘汰。

   前两阶段限行效果初显

  高排放机动车限行措施充分体现优胜劣汰的“节能减排”环保政策,同时也把“马路杀手”、“黑尾巴”、“墨斗鱼”从繁忙的马路交通中分离出去,可以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减少环境污染。

  海口的限行规划尽量少扰民,采取分阶段、分区域、分时段逐步实施的方式进行,通过分阶段逐步扩大限行范围和通行时间,加快高污染、高排放车辆的淘汰更新,引导绿色出行。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两阶段的限行工作开展以来,高排放汽车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近两年,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一流水平,2013年全年有效监测数据为365天,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18%。

  限行工作还促进了老旧车辆的淘汰更新,有效发挥减排作用。据统计,近两年来,我市淘汰的老旧机动车总计约8200多辆,有效削减了氮氧化物约447吨,交通拥堵现象也得到缓解。

   9月10日实行第三阶段限行

  今年9月10日至2015年11月30日,海口市将对高排放汽车实施第三阶段区域限行。第三阶段限行区域为,以长堤路、龙昆北路、龙昆南路、红城湖路、海府路、白龙南路和白龙北路为边界及其交接点形成的闭合区域内部(不包括边界道路)。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介绍,该区域围成了一个闭合区域,面积约14.5平方公里,占海口市建成区总面积的11.73%。该限行区域内包括龙华路、大同路、海秀路、国兴大道、海府路和海口汽车东站等,属于海口市主要交通干线。

  据实地监测,上述路段的车流量较大,龙昆南路龙泉康胜监测点车流量达到4272辆/小时,海秀大道建新商业大厦监测点车流量达到5652辆/小时,蓝天路车流量约2300辆/小时,大同路车流量约3132辆/小时。

  同时该区域内包括海口人民公园、明珠广场、望海国际广场、DC商业城、龙泉花园酒店、市第二十八小学、市第九中学;龙华路段沿线主要分布有海医广场、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口交警大厦、友谊商业广场等;龙华路沿线均为商住楼和小区,包括大桦商厦、华典大厦一期、二期、昌茂清华园、金都大厦、龙华雅苑等,居民集中,来往人群较多。龙华路是进入金贸片区的主要干道之一,也是连接龙昆南路和东方、友谊等商业广场主干道之一,对龙华路限行,可以对大部分进入金贸片区和龙华商业片区车辆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