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法院首发限制高消费令 执结20宗系列案

19.06.2014  17:52

  近日,定安法院向一房地产公司老总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失信老赖”履行义务,顺利执结二十宗系列案。

  据了解,当事人蒋某某等二十人与海南佳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经多方协调达成了民事调解,后因被告佳盛公司到期不予履行给付义务,蒋某某等二十人申请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期限届满被执行人未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被执行人的违约行为造成蒋某某等部分申请执行人的不断上访。

  定安法院领导对该系列案高度重视,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登记情况采取“四查”措施,并依法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但该公司仍然不予履行。为了加大执行力度,定安法院于5月13日向佳盛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符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5月30日,被执行人畏惧于法律的威慑力,一次性缴清了二十宗案件的全部违约金共计6万元,该二十宗系列案件得到顺利执结。(舒耀剑 韩卫东 冯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