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新规规范领导班子 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必须集体议事

24.11.2014  19:52

      原标题:定安新规规范领导班子权力

      记者今天(11月23日)从定安县纪委获悉,该县出台了《定安县县直单位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对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行政会议议事规则、纪律要求、违规处理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

      规定重大问题的研究决定必须由集体议事决定,凡经会议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班子成员对涉密会议内容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时,本人必须回避。

      定安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会对各单位执行《规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投诉并做出相应处理。对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又未自行纠正的,或者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损失的,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或立案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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