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强制要求38辆中巴车年底退市 经营者称未到报废期
原标题:定安县交通局:这38辆车年底得退市
中巴车经营者:再延长1年,可以吗?
副县长:将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再作出答复
交通局要求38辆中巴车今年底必须退市
经营者出示驾驶证
今年7月,定安县交通局要求经营定安县定城镇至中瑞农场(翰林镇)及定城镇至龙河镇两条线路的38辆17座中巴车,年底前必须退出市场。经营者们认为,他们的车辆符合安全标准,且尚未达到报废期限,应继续运营,于是申请再延长1年经营期限。
对此,定安县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初两条线路批准的经营期限为6年,至2015年1月1日到期后已延长了1年,今年底必须退出市场。
定安县交通管理总站有关负责人称,每周五下午,定城镇需要分流至乡镇的学生有两三千人,这38辆中巴车运营效率有限,无法短时间内有效分流学生。此外,经检查,38辆中巴车超载严重,部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对于提出的申请,定安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一位副县长表示,将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再作出答复。记者罗晓宁文/图
经营者
购车成本未收回,申请再延长1年经营期
一石激起千层浪。38名经营者查询相关法律规定并商议后,向定安县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达了异议,并表示经营期限应再延长1年。对此,该负责人并不认可。
莫大成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正常运营期间,一辆中巴车每月卖票的收入约2万元,每月需支出燃油费约6000元、司机工资3000元、乘务员工资1500元、税费约800元,上缴公司管理费约1500元,维修保养费用1000元等等,每月支出超过1.8万元。“这还不算突发的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日常损耗等,大多数经营者多年来并没有挣到钱,甚至连买车的本金都没收回。”
经营者蒙先生表示,他们38人经营的38辆中巴车均符合国家标准,每日营运线路的里程在220至250公里之间,强度不大,虽然已使用6年多,但每辆车经检测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车况都很好。此外,自2009年投入运营以来,受私家车非法营运等因素影响,中巴车日常载客率在48%至51%左右,大多数情况载客均未满员,甚至连一半都不到。
随后,蒙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请求再延伸定城至中瑞农场、龙河镇线路时间的申请》,该申请书上有吴长运、莫大成等38名经营者的签名,落款日期为今年7月10日。38名经营者基于上述理由,请求定安县交通局将经营期限再延长1年。
蒙先生说,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之规定,以及《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之规定,他们经营的38辆中巴车均可划入“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之列,该类车辆的法定使用年限为10年。
“我们申请将经营期限再延长1年,总共就是8年,并没有超过‘上限8年’的规定,应该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蒙先生说。
吴长远、莫大成等人是土生土长的定安人,他们已在本地经营客运生意多年。莫大成告诉记者,2008年11月至12月,包括他在内的18名经营者每人投入14万元各买了一辆湖北某地生产的17座小型中级客车,另一批经营者(共20人)以同样的价格购买了湖北另一家汽车公司生产的17座小型中级客车。这38辆车2009年1月1日起投入运营,运营线路为定安县定城镇至中瑞农场(翰林镇)及定城镇至龙河镇,核定票价为11元至14元不等,实行滚动发班制度。
“客车投入运营后,我们都能严格遵守规定,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准时发班,以前客运市场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落客、互抢客源的乱象少了,客运服务得到了乘客的肯定。”莫大成说。
吴长远向记者出示了他所经营的车牌号为琼C327××客车的相关手续。道路运输证显示,该客车的业主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下称海汽定安分公司),依法办理了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县内班车客运,几年间均接受“二保”检测且检测合格;机动车行驶证显示,该客车注册日期为2008年11月18日,强制报废日期为2023年11月18日。
莫大成称,今年7月份,定安县交通局召集38名经营者开会,称定城镇至中瑞农场(翰林镇)及定城镇至龙河镇两条线路的经营期限今年底将到期,按照规定,38辆中巴车年底前必须退市。
海汽集团
经营期已延长了1年,“经营者并不亏本”
定安县交通局为什么要求这38辆中巴车退市?38名经营者提出延长1年经营期限的理由是否充分?对此,海汽定安分公司经理文海川称,2008年12月,定城镇至中瑞农场(翰林镇)、龙河镇两条线路通过定安县交通局审批,经营年限为6年。去年底,经营年限到期后,基于多种因素考虑,该局批准两条线路经营期限延长1年。“部分车主所说的情况与实际并不相符,政府部门做这个决定,肯定有原因。”
随后,海汽定安分公司副经理林芳英向记者出示了定安县交通管理总站分别于2014年12月5日、12月30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定城至中瑞、翰林和龙河班线车延续经营的批复》(下称《批复》)。记者注意到,《批复》并未就延长经营期限的原因作出说明,只要求经营者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经营班次按原审批线路和班次参加滚动发班经营,将班次运行表报送定安县交通管理总站备案;经营期2015年12月31日到期后,车辆要退出客运市场。
“38辆中巴车的实际载客率平均下来达到55%,国家每年给每辆车发放2.4万元不等的燃油补贴,经营者们只是今年赚得少一些,其实他们并不亏本。”海汽定安分公司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
中巴车座位少,无法对学生进行有效分流
林芳英称,目前,经营定城镇至中瑞农场(翰林镇)、龙河镇两条班线的中巴车,有的车辆空调无法正常使用,有的车辆在县城内不按照交通部门审批的线路行驶,旅客已多次向交通局及海汽定安分公司投诉。其次,每周五下午,从定城镇乘坐中巴车到中瑞农场、龙河镇的学生较多,而这38辆中巴车均只有17个座位,无法在短时间内对学生进行有效分流。这38辆车退出市场后,海汽定安分公司拟引进25座的中巴车,每辆车增加8个座位,可在短时间内对学生进行安全、有效的分流。
交通部门
经检查,部分中巴车超载严重存安全隐患
针对此事,定安县交通局局长莫朝伟表示,之所以要求38辆中巴车退出市场,主要原因是2008年12月,交通局行政许可批准的经营期限只有6年,延长1年的经营期限也快到期,基于此考虑,交通部门提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定安县交通管理总站有关负责人称,每周五下午放学后,定城镇需要分流至乡镇的学生有2000人至3000人,17座的营运中巴车运营效率有限,无法做到短时间内有效分流学生。此外,他们在日常的执法检查中发现,38辆中巴车超载严重,部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多名中巴车经营者称,和他们同时购买同类型车辆,经营定安县定城镇至屯昌县屯城镇班线的部分经营者,经营期限为8年,“都是同类型的车,为何待遇不同?”
对于这38辆中巴车是否该退市,经营者们和定安县交通局、交通管理总站、海汽定安分公司持有不同的意见。
昨日,吴长远告诉记者,几天前,经营者代表找到了定安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一位副县长,该副县长表示,会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然后再向他们作出答复。
“这位副县长十分负责,他的表态让我们看到了解决这件事的希望。如果我们的申请不能通过,交通局强制要求我们的车辆退市,我们将依法维权,申请行政复议。”经营者黄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