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夫妻闹矛盾分居 妻子称要离婚先赔30万元

08.01.2015  20:17

  宁拆10座庙,不拆一桩婚。定安一对夫妻闹矛盾,还分居,妻子符某对丈夫蔡某说,要离婚蔡某就要额外赔偿30万元给她。去年底,蔡某向定安县法院起诉离婚。

  蔡某介绍,他离婚不久,于2000年10月认识符某。经过一年恋爱,双方步入婚姻殿堂。2002年10月女儿出生。随着女儿长大,双方对女儿的教育及许多家庭琐事存在很多矛盾,加上夫妻双方性格都强势,夫妻关系越来越紧张。“2009年购买单位房后,夫妻俩对房屋的装修分歧很大,矛盾更加恶化,我先后两次到外面租房居住,每次我搬回家居住不久,妻子就跟我争吵,每况愈下,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蔡某称,女儿现已上初中,他多次与妻子协商离婚,提出由他抚养女儿,妻子每月给付抚养费400元,塔岭新区公路分局的住房归抚养女儿的一方即他所有,丰田花冠小轿车归妻子所有。反之一样,即谁抚养女儿,房屋归谁所有,小轿车归对方所有。“妻子无理要求我另外赔偿付30万元给她,她才同意离婚。”蔡某说,他是公路分局的职工,靠工资维持家庭生活开销,没有多余的储蓄。协议离婚未成,蔡某再次外出租房居住,已与妻子分居生活几个月。蔡某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准予他与符某离婚。“我要求丈夫赔偿30万元,是为打消他离婚的念头。”符某称,婚后夫妻间存在小矛盾,但感情一直很好,且孩子尚小,她不同意离婚。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蔡某婚后夫妻感情尚好,并育有一女,双方共同抚养孩子多年。虽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有时发生矛盾,仅是因双方缺少沟通所致。日前,法院判决不准蔡某与符某离婚。(记者 吴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