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审批程序的建议

12.02.2015  12:31

      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办理完善项目审批(立项)、规划许可、用地、环评、节能评估(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需耗时247个工作日,但在常态下几乎每个环节都超出预期。主要原因表现在“三多”(项目审批涉及部门多、项目审批条框束缚多、项目审批谨慎求稳多),造成项目推进缓慢,工程进展滞后,影响政府形象和项目建设。

      为此,建议省政府应根据我省实际,尽快修订出台《海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质量,加快工程项目建设。制度制定要突破“条框”约束,依照项目投资规模、行业类别等方面,该简化的程序给予简化,该取消的前置条件给予取消,该同时办结的事项给予明确,并大胆为下级承担提速审批过错责任,使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此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的落实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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