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安全生产简报(2015年第9期)
海南安全生产简报
第9期·总302期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5日
2015年1至8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1至8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各类指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给我省的控制指标实施进度内,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较为平稳,四项指标呈“三降一升”(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下降,死亡人数略有上升)态势,尤其是事故起数同比从2月份开始,呈逐月下降趋势;工矿商贸其他行业中建筑施工行业事故起数得到有效控制,工商贸其他行业事故各类指标下降明显;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继续保持双下降。但全省目前仍有10个市县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双上升趋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一、8月份事故情况
(一)基本情况。8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252起,同比增加15起,上升6.33%;死亡51人、受伤203人、直接经济损失405.02万元,同比分别减少1人、14人和197.7万元,分别下降1.92%、6.45%和32.80%。
(二)行业事故情况。
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2起,占当月事故总数的56.35%,同比减少21起,下降12.88%;死亡45人,占当月死亡人数的88.24%,同比增加2人,上升4.65%。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1起,同比增加4起,上升57.14%;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200%。
火灾事故104起,占当月事故总数的41.27%,同比增加37起,上升55.22%;无人员死亡,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5起,同比减少6起,下降28.57%,无人员死亡,同比持平。
工矿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减少2起和3人,分别下降40%和50%。其中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2起,同比持平;死亡2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33.33%。
水上交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和2人,均上升200%。
渔业船舶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和1人,均下降50%。
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民航飞行3个行业未发生事故。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8月份,我省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4人,分别上升100%和400%。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较大事故情况:
8月7日20时20分,王联祥驾驶琼AXE071号轻型厢式货车,沿海口市龙昆南路迎宾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省武警消防总队训练基地路段时,由于王联祥左手握方向盘,右手伸出并低头拿取放置在右侧脚垫的矿泉水瓶,导致身体向右下倾斜,未看到前方路况,致使该车从第二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碰撞上同向在非机动车道内,由符林伟驾驶的海口602852号电动车(乘坐4人)的后尾部,之后又撞上同向在非机动车道内,由王金呈驾驶的海口321408号电动车(乘坐1人),造成海口602852号电动车上的符林伟、王家积、符海波当场死亡,冯丽新送往187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三车损坏的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二、1至8月份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至8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3055起,死亡467人,同比分别增加515起和49人,分别上升20.28%和11.72%;受伤1943人,直接经济损失4730.47万元,同比分别减少88人和791.54万元,分别下降4.33%和14.33%。
(二)行业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94起,受伤1934人,直接经济损失738.38万元,同比分别减少9起、85人和258.38万元,分别下降0.64%、4.21%和25.92%;死亡421人,同比增加51人,上升13.78%。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174起,占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的12.48%,同比减少34起,下降16.35%;死亡74人,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7.58%,同比减少2人,下降2.63%。
2.工矿商贸。工矿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21起,死亡26人,直接经济损失1988万元,同比分别减少7起、6人和293万元,分别下降25%、18.75%和12.85%;受伤7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40%。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均上升100%;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14起,死亡17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和1人,分别下降17.65%和5.56%;工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减少5起和6人,分别下降45.45%和42.86%;烟花爆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没有发生事故。
3.火灾。发生火灾事故1629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增加530起和3人,分别上升48.23%和60%;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316.27万元,同比分别减少6人和463.06万元,分别下降85.71%和26.02%。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20起,占火灾事故起数的7.37%,同比减少126起,下降51.22%;无人员死亡,同比持平。
4.水上交通。发生水上交通事故2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100%;死亡2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33.33%。
5.铁路交通。发生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和1人,均下降50%。
6.渔业船舶。发生渔业船舶事故7起,同比持平;死亡8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600万元,同比分别增加2人、1人和312.1万元,分别上升33.33%、100%和89.71%。
7.民航(地面)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均上升100%。
8.农业机械行业实现安全无事故。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1至8月份,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8起,死亡27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和21人,分别下降33.33%和43.75%。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三、主要特点
1至8月份,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道路交通事故较为平稳,四项指标呈“三降一升”态势,尤其是事故起数同比从2月份开始,呈逐月下降趋势。二是工矿商贸其他行业事故四项指标呈“三降一持平”态势,其中建筑施工行业事故起数得到有效控制;工商贸其他行业事故各类指标下降明显。三是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继续保持双下降,分别为下降33.33%和43.75%。四是孔明灯燃放管控工作成效明显。五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业机械等3个行业保持零事故。仍有一些突出问题影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
(一)非生产经营性的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造成目前我省仍有10个市县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双上升趋势。1至7月份,屯昌县、洋浦经济开发区、澄迈县、白沙县、儋州市、三亚市、东方市、昌江县、乐东县、琼中县等10个市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双上升趋势,虽然8月份期间昌江县的死亡人数得到有效控制同比持平,但五指山市又出现双上升,因此全省目前仍有10个市县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双上升。
(二)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货车引发的责任事故多发。从交警部门获悉,今年1月至9月份以来,全省发生货车责任事故共210起,死亡97人,受伤270人,其中驾驶重型货车事故起数73起、死亡人数33人、受伤人数102人;驾驶中型货车事故起数33起、死亡人数16人、受伤人数32人;驾驶轻型货车事故起数101起、死亡人数43人、受伤人数135人;驾驶微型货车事故起数3起、死亡人数5人、受伤人数1人。货运机动车占用快车道以及超载引起的超低速行驶和驾驶员疲劳驾驶、违法占道停车等四方面,是引发货车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火灾事故居高不下。1至8月份,全省火灾事故起数从2月份开始呈逐月上升趋势,同比上升48.23%,占全省事故总量的53.32%;死亡人数同比上升60%。 其中2、4、6、7月份的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双上升。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明确责任,立即整改国家级和省级开展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近期,国务院安委会督查、九部委督查、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查等督查工作组陆续对我省有关市县、部门及企业进行了督查,针对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一是要根据省安委办下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整改事项的通知》,对督查整改事项进行了逐项分解,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督办单位和整改时限。二是要针对2014年至2015年国务院安委会来我省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市县及各有关单位要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清理,务必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整改到位。三是扎实做好城镇燃气管网安全保护工作,认真整改8月份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查组在各市县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坚决杜绝城市燃气管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数字化、标准化体系建设在全省的推广应用。9月8日至9日,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数字化、标准化(“两化”)体系建设现场会在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举行。对下步各市县如何推广应用“两化”系统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两化”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要认真总结澄迈试用的好经验好做法,理清“两化”体系推广应用工作思路;三是要切实加强对“两化”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和促进责任的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9月14日召开的全省“三防”视频会议部署,近期各市县要针对本地区气象变化情况,切实加强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三是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附件:1. 2015年1至8月份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表
(此件主动公开)
报: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
传部,省综治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
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
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县政府,各市县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市县政府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