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管理决定发布 生育两孩无需再次审批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决定》提出,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决定》要求,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按照常住人口配置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巩固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广泛开展生殖健康科普宣传,增强流动人口等人群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和留守人群,促进社会融合。
为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决定》提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依法保障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财产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依法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措施。
焦点关注
1新政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仍继续
《决定》提出,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并在社保、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
2产科医务人员薪酬分配将加大政策倾斜
《决定》还提出,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加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向不孕不育等生育困难人员提供必要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合理确定服务价格,在薪酬分配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等。此外,为稳定和加强县、乡级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决定要求妥善解决好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
3计生工作严重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
《决定》要求,各省区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中央专题报告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中央将定期开展督查。
各方声音
◎北京妈妈彤彤表示,过去,生孩子前先要挺着大肚子去办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要到所在单位盖章,再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女方所在街道盖章。现在政策内生育不实行审批,想生老二省了很多麻烦。
◎对于《决定》提出的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吴有水表示,继续保留社会抚养费可以理解。因为二孩放开之后可能有人违规生育三孩、四孩等,社会抚养费就是针对这些人群征收的。
◎首都儿研所附属儿童医院院长罗毅说,我国儿科医生短缺是个普遍现象。2012年,我国平均每千名儿童只有0.43位儿科医师,远低于美国1.46位的水平。增加儿科医生总数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加强医生培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