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入学需要父母双方社保证明?学校:一方具备即可
27.05.2015 04:41
本文来源: 蓝网
目前正值海口中小学新生入校登记提交材料阶段,有一些家长遇到困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是需要提供父母双方在海口参加社保的证明,或者是一方即可?
今天上午有两名家长异口同声地向本报反映,他们遇到了同一道难题:他们都是来自海口以外市县的外来务工人员,丈夫在海口务工,妻子在家照顾孩子,没有固定工作。为了方便孩子在海口上学,早早就办好了房屋租赁合同,也在海口办了暂住证。“除了孩子母亲没有社保证明,别的材料都有。”两位家长分别于昨天和今天到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给年满6周岁的孩子登记入学,没想到,学校老师答复,还差了孩子母亲在海口参加社保的证明。
“我们反复看过教育局关于海口市中小学新生报名材料的规定,都说得很清楚,只需要提供孩子父亲或母亲在海口参加社保的证明就行,为啥学校说要出具父母双方的社保证明呢?”一位家长致电本报求助,焦急地说,即便立刻到相关部门购买社保,也不可能满足规定年限啊。
海口市教育局近日公布了海口市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值班电话,记者拨打电话与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取得联系,值班老师耐心解答,普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申请学位,只需提供父亲或母亲一方在海口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即可。普通外来务工人员在海口参加社保的时间需在1年以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在海口参加社保的时间需在半年以上。此前可能因个别值班老师不了解政策,致使家长误解。符合条件的家长,可尽快到校提交材料。(记者 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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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2015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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