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通报“学生涉强奸被留校察看”事件:启动后续调查

22.07.2020  11:24

  近日,浙江大学一学生犯强奸罪获缓刑一年半,学校将其留校察看,引发关注。7月21日,浙江大学针对近日努XX受留校察看处分事件进行通报: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努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6月8日,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鉴于司法部门认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会议表决决定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 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情况,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乐小敏)

编辑:符宇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