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暑期溺水身亡,仅发通知就能免责?
每到暑期,家长总是提心吊胆。海南的夏天,酷热漫长,水对孩子会有致命的诱惑,一些孩子挡不住这样的诱惑,溺水事件屡屡发生。当然,教育部门也很紧张,要不,不会年年暑期都发通知,有时候还是紧急通知,提醒家长孩子们要注意防范。
据南海网报道:“8月1日晚上,海口市狮子岭工业区陈安村发生一起溺水事件,3名小孩到石场积水段下水游泳,不慎三人溺水身亡。”
悲剧不是偶然,媒体还报道说,乐东几位小孩结伴到河边玩耍,一位12岁男孩落水失踪4天了仍无音讯。放暑假半个多月来,已有3位小学生因游泳或到河边玩耍不慎溺亡和失踪了。据不完全统计,从今年6月16日至7月13日,仅仅半个多月,全省就有11名学生溺水身亡。
媒体还说,海南省教育厅在暑假前就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安全防范,但没能引起家长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于是,教育部门再次提醒,酷暑难耐的暑假是儿童溺水事故高发期,家长多留意,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应该承认,教育部门的通知是对的,再次提醒可是及时的,每个死亡学生家长事后也肯定是痛心疾首的。但另有一个严酷的事实也得承认,就是这些通知是不管用的,再次提醒也是徒劳的,还有一个月的暑假这类悲剧还会再次发生的。
这些年来,海南省教育部门一直在为学生暑期溺水殚精竭虑,文件一遍又一遍地下发,通知一次比一次严厉,组织一回比一回严格,但学生版溺水事件还是一次又一次发生。痛定思痛,人们会问,除了发通知,我们为孩子暑期又做了些什么?
今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说:“要定期联合并协调组织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和村(居)委会,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区域内河道、水库、池塘、水坑、水利沟渠,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请当地党委、政府采取相应措施限期进行整治。
对非法采沙取土形成的水坑、在建工地形成的危险水域、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等,要加大整治力度。”狮子岭采石场积水面积超过千平方米,最深处约2.5米,可我们排查了么?整治了么?
今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还说:“各地防范溺水专项工作小组要协调组织好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切实落实防溺水联防工作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安全管理,将学校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上的重点水域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消除险情和隐患。
要在学生上下学途经的所有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按规定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特别是要在中午、下午放学期间、周末、节假日、暑期等溺水事故高发时段,对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落实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对没有法定监护人陪同及无安全防护措施的要及时劝阻。”如果我们落实这些措施,还会有溺死学生的惨剧发生吗?
今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又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专项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指导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通过开办‘爱心学校’等形式,或借助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儿童之家’等平台,组织党员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免费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减少孩子因缺乏监护、缺乏避暑活动地点而到河边嬉水游泳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但暑期过了一半,几乎每天溺死人,可这些措施在哪里?
再次研读教育部门的通知,通知写得多么恳切,措施又是多么到位。可惜的是,现实又是多么残酷,效果又是多么差劲。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仅一句“家长多留意”,就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吗?(仗剑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