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建立2020届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

30.10.2017  23:26

      我省建立2020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简称建立学考考籍)工作将于11月中旬开始进行。11月6日至11月10日,领取《报考卡》;11月13日至11月17日,采集学生身份证信息,领取了《报考卡》的学生须按市县招生办的要求,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考卡》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卡器读取本人的基本信息;11月13日至11月17日,自行上网填报信息,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或http://www.hnks.gov.cn),凭《报考卡》卡号和密码进入“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门户站”,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申报本人的有关信息;11月17日17时30分,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建立2020届学考考籍:(一)参加我省2017年中招考试,被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注册入学就读的学生。(二)经我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20届学籍的学生。

      学生申请建立考籍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以下四类情况的学生,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一)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并经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确认的证明两者关系及说明“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原因的证明书。(二)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必须补充提交所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三)法定监护人不是亲生父母亲的,必须补充提交人民法院的变更法定监护人的裁决书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四)未参加我省2017年中考的,必须补充提交经市县(单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关于几种特殊情况,海南省考试局给出处理办法。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系统将自动显示“姓名与中考姓名不符”字样。如果是中考准考证号码输入有误,须重新输入本人正确的中考准考证号码;如果是参加中考后更改姓名的,在网上确认提交本人的申报信息后,还需向市县招生办补充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未办理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在网上申报考籍结束前,仍未办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请尽快向所在辖区的公安部门提交申请办理,待取得居民身份证后方能领取《报考卡》补办考籍建立手续。

      无我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无我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我国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籍等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无法自行上网填报信息。

      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因未参加我省2017年中考而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网填报申报信息。

      本人已在校就读但尚未取得学籍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有关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教育局基教部门协调,尽快解决其学生的学籍问题,待取得学籍后方能领取《报考卡》补办考籍建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