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二学生命丧导师工厂凸显安全漏洞 存4焦点问题

31.05.201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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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img.hkwb.net

  5月30日,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大门被一块彩条布遮挡起来。新京报记者 谷岳飞 摄

  5月30日,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门前,一块巨大的彩条布,将工厂大门遮得严严实实。7天前,此地发生了一场爆炸事故,华东理工大学研二学生李鹏等3人遇难。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公司由李鹏的导师张建雨亲手创办,主要生产特种蜡、合成蜡,张建雨原本想把它打造成一家上市公司。

  具体事发原因警方尚在调查之中,李鹏的同学质疑,张建雨涉嫌安排李鹏进行中试放大实验,这种实验的危险性要比实验室条件下大成百上千倍。这或是导致事发的原因。

  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超认为,这次事故暴露了我国高校教学安全的一个监管漏洞,高校教师带着学生在校外教学或从事其他高危活动,很有可能绕开学校的安全监管,使得未经系统安全培训的学生遭遇危险。

  焦点1

  工厂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当时在工厂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昨日下午,一位受害者家属对新京报记者说。

  新京报记者调查获悉,5月23日在事发的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内,现场至少有4人。

  最年轻的是25岁的李鹏。李鹏的一位同学介绍,当天上午导师张建雨开车将他从学校接到此地,两地相距较远,大约有一个小时的车程。

  工商资料显示,上海焦耳有限公司是张建雨名下的个人独资公司,主要开发生产特种蜡、合成蜡。

  上述同学说,李鹏当天的任务是做中试放大实验。李鹏主要研究的对象是相变材料,这种材料广泛应用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一位知情者介绍,事发时在现场的另外3人分别是来自安徽阜南的朱彩华、江苏东台的杨延山以及一位石(音)姓工人。爆炸事故造成李鹏、朱彩华和杨延山三人丧生。

  上述知情人士说,张建雨事发时并不在现场,李鹏是现场唯一的技术人员。换言之,这位尚在上研二的学生主持了当天的实验或生产。朱彩华、杨延山以及石姓工人,都是近年才到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工作,他们主要的工作是烧锅炉。此说法得到朱彩华、杨延山家属的证实。

  “爆炸发生在这家工厂的小锅炉处”,上述知情人说,“两种化学品兑在了一起,搅拌加热的过程中,发生了爆炸。”小锅炉位于该工厂进门左手位置,该工厂还有一座大锅炉,用于更大规模的生产。

  一位接近警方的当地人士则说,是化学原料兑在一起后引发化学反应,导致锅炉发生爆炸。但上述说法均未得到权威部门证实。

  5月28日下午,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刘勇弟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介绍,工厂爆炸原因是仪器质量问题还是人员操作不当,目前还在调查中。

  焦点2

  事发企业曾因污染被罚

  5月30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获悉,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2013年曾因违反环保法规而遭处罚,但该企业拒不执行并因此登上了环保部门的年终“黑榜”。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上海市2013年3月-6月环保违法单位名单上,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列于其中,主要问题是: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

  所谓“三同时”是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上海市青浦区环保局曾发布了一份2013年5月典型案例,其中提及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虽然在2007年报批过环境影响报告表,但该局2013年5月调查发现,这份报告表事实上一直没有通过验收。

  这次检查行动中,环保部门还发现,事发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清洗蜡乳液空桶生产的废水,直接通过雨水管道外排,污染周边环境。

  当月,由于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上海市青浦区环保局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作出了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75000元的行政处罚。但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并未执行这一处罚,当年年底,上海市青浦区环保局发布了“2013年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企业名单”,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新京报记者在事发工厂附近采访时,多位当地人士向记者反映,前些年,事发工厂作业时气味比较大,当地人曾多次投诉至环保部门。后来,这家企业便改在晚间10点后生产,规模逐渐缩小。

  焦点3

  导师能否开办工厂?

  多位知情者介绍,张建雨对自己一手创办的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非常上心。

  “成立上海焦耳蜡业的第一天起,我就下了要把公司做上市的决心。”在一本名为《赢在追求卓越》的书中,记录了张建雨的如此言论。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介绍,张建雨非常忙,很大一部分时间都在学校之外,办企业、谈业务、给人培训等。

  据澎湃新闻报道,张建雨平日基本不在学校,每两星期会来学校一次,给指导的几名学生开一次会,但就算这一小时的会议里,张建雨也电话不断,非常忙碌。

  与之同时,张建雨会经常安排自己的学生进入企业实践。李鹏的家人介绍,除了此次事发的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外,李鹏还曾去过张建雨在浙江的一家企业内实习,帮助导师做项目。

  张建雨一位已经毕业的学生也证实,在华东理工大学学习期间,他也曾被张安排到多个工厂实习和做项目。

  28日下午,华东理工大学宣传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07年,该校便明确规定,教师不允许在校外企业进行实质性兼职,个人也不能作为法人开办公司。

  “张建雨做这种事情,是瞒着学校和学院的。”这位负责人说。

  据该校《关于教师校外兼职活动的暂行规定》:对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实质兼职,影响岗位职能正常发挥或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甚至损害学校知识产权或利益的人员,学校可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予以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聘。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认为,如果华东理工大学对张建雨开公司确实长期不知情,那也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该校上述关于教师校外兼职的相关规定欠缺落实。

  关于导师是否可以兼职,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2014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规定:“禁止院(系)、教师违规利用学校资源兴办企业”。

  焦点4

  谁为学生的实验安全负责?

  5月24日,事发后的第二天,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宣布即日起取消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的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说,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照这一条规定,让一个学生在工厂独立主持或者组织生产实验是不允许的。

  余超说,以此前接触的案例来看,一些高校教师的安全意识甚至赶不上私营企业主。

  余超说,私营企业尤其是涉及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要通过安全评估,员工也必须是培训合格后上岗,加上安监部门不时的巡查,安全生产被高度重视。但高校教师的自办工厂则很有可能绕开这些规定和措施,将未经培训的学生推向生产一线。

  李鹏一位同学说,在学校实验室,几乎每台实验仪器上都会有安全说明及操作规范,但一个学生即使掌握了这样的规范,如果没有导师的指导,也很难应付在工厂实验。

  他说,实验室使用的化学原料都是几克级,但在工厂做中试放大实验都是几十公斤,原料增长了成百上千倍,危险也就相应增加了成百上千倍。

  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李鹏在当天的中试实验中,使用的原料是硝酸钠和硫氰酸钠。此说法未得到权威部门证实。南京一位化工学者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如果当天李鹏实验所采用的确实是上述两种物质,的确有爆炸的可能。

  他说,硝酸钠是一种能量比较高的化合物,跟硫氰酸钠混合后,在加热的条件下,爆炸就有可能发生。

  □新京报记者 谷岳飞 实习生 王昱倩 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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