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党组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9.10.2014  17:53

  10月29日,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锦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下简称“全会”)精神,结合妇联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在学习中,刘锦传达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精神,指出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鲜明提出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深刻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扎扎实实把全会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妇联工作全过程,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全面推进法治海南建设,加快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实现海南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党组同志纷纷发言,一致表示,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上来,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妇联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在深刻领会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在工作中找准着力点,将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

  刘锦对妇联组织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出具体部署。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党委牵头,制订相关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二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动员广大妇女在全面推进法治海南建设中彰显“半边天”作用。宣传部门要充分依托南海明珠宣讲团、南海明珠艺术团等社团力量,充分运用遍布城乡的“妇女之家”,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舆论工作,在广大妇女中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点任务,引导妇女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自觉学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要抓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契机,以更实举措履行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权益部门在“三八维权周”等原有维权宣传活动中,可探索开展“三八普法月”“三八维权月”活动,增强维权服务实效,进一步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问题,使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落到实处。四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妇联组织和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组织联络部门在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中,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治国精神纳入妇女干部培训工作之中,让每位参训者能够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妇联工作、用法治思维谋划妇女发展、用法治手段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省妇联组织联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