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党员干部谈学习《准则》《条例》体会 坚持高标准 守住纪律底线
我省党员干部谈学习《准则》《条例》体会
坚持高标准 守住纪律底线
本报海口1月13日讯 (见习记者李磊 记者张谯星)近日,我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活动,让不少党员干部收获颇丰。他们也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用最真切的语言,表达了学习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后的心得。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监督党员干部落实两项法规是职责所在。因此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省委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实施方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对敷衍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等,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准则》和《条例》实施,也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要求。撰写纪律审查信息,是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李文君的一项日常工作,他对于新的“纪严纪语”感触颇深:“纪律审查信息的书写完全是根据新的《条例》,用的是‘纪言纪语’。”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准则》和《条例》实施后,新的“纪言纪语”,体现了“三转”后纪委向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回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要找准定位,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错位。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两项法规已正式实行,如何用好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守住纪律底线,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重要课题。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党委要种好‘责任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委书记麦正华表示,自己作为县委第一责任人,将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我认为守住底线的关键在于将《准则》、《条例》入脑入心,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省住建厅机关党委主任科员高磊虽然刚参加工作不久,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他进一步认识到在工作中要秉持公私分明、修身明志,守住底线。
省委组织部科员廖向导在学习《准则》《条例》时,经常用笔记记录下自己的心得体会:“不能在党内搞团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这是他在近期学习笔记中写下的一句话。廖向导认为,《条例》为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其中85条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个红线一定要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