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改委联合发文提升银行业对重大项目金融支持

21.08.2015  23:01

  中国银监会、发展改革委2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银行业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做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服务。发改委投资司相关负责人说,今年1至7月我国投资增长了11.2%,投资到位资金同比只增6.8%,资金到位情况不足以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发改委投资司副局长韩志峰说,造成投资资金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经济增速下行,今年财政收入因土地出让金减少而下降,政府资金缺乏,企业效益又不理想,两个投资主体资金难到位;二是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需要向外筹借资金,但银行对项目不了解,或出于风险控制、或项目收益率低等考虑,信贷资金到位情况也不理想。

  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巡视员叶燕斐进一步解释说, “比如一些重大水利、水库项目,目的用以保证清洁水库、民用水的,虽然公用性很好,但经济效益不够好。

  叶燕斐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是个大的指导框架,落实时要坚持国家战略和商业可持续性并重。“可以想一些办法来提高项目经济性,比如说,把过去不能作为商品的产品,尽可能让其价格向商品靠拢,比如适当提高污水治理费;增加一些可开发的配套项目,比如沿线的土地开发建设。我们鼓励银行从长远的角度来提高项目。

  韩志峰表示,总体上看,与落实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相关的重大项目,均属于《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支持的范围。实际操作中,以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重大工程包为依托和对象开展重点支持。目前,已发布的工程包包括粮食水利、重大交通、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健康养老服务、生态环保、清洁能源、新兴产业等,今后应会有新的工程包陆续推出。

  《指导意见》提出,银行对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信贷政策,要综合考虑项目特点,实施精细化、差别化的分类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银团贷款、联合授信等信贷创新,积极开展排污权抵质押等担保方式创新,探索进行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模式创新。鼓励支持铁路发展基金募集及政府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