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食安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24.10.2016  17:39

  为建立健全保亭县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近日,保亭县食安委牵头制定并出台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并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具体由该县食安办会同县卫生局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核定。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应急响应、后期处置、附则等7部分内容。预案对事故分级、部门职责、信息监测及通报、各类保障等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共分为32个方面。《预案》要求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事故处置原则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根据《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级别确定应急机制启动方式成立指挥部并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维护稳定组、新闻宣传组6个工作组,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实施先期处置,优先控制受污染或可疑食品及工具、用具,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尽可能把食品安全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预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本县政府、食药监部门及其相他关部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将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减少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将进一步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