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到湖北调研行政复议工作
4月12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纪委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原主任、党组书记曹康泰同志率调研组一行来湖北,就“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进行专题调研。
省政协常务副主席李佑才同志代表省政协对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一行来湖北调研表示欢迎,并热情致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同志作主题汇报,从四个方面介绍了我省行政复议工作的情况。李宪生同志指出,我省行政复议工作在国务院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在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当前行政复议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他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建议着眼化解社会矛盾,总体设计我国的公众利益诉求处理制度体系;二是建议进一步整合行政复议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三是建议结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市县政府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四是建议制定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他认为,这次全国政协调研组到湖北视察指导工作,对我们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是极大的促进,并表示,我们将按照中央的要求,按照全国政协调研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随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信访局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行政诉讼、信访制度与行政复议制度在衔接配合方面的工作情况,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也作了发言。
曹康泰同志听取了情况汇报后,对我省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作为内部层级监督进行定位;第二阶段是扩展到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诉讼的补充进行定位;第三阶段是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进行定位;当前已进入第四阶段,即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来定位。他强调,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进一步深化对行政复议功能的认识,不断促进依法行政,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质量,注重严格执法,注重行政监督和问责,注重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调研组一行还将赴黄冈、襄阳等市进行实地调研。参加调研的还有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纪委委员,湖北省政协原主席宋育英;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党组成员(正部长级),国家外国专家局原局长、党组书记季允石等。座谈会由省政协副主席李宗柏主持。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