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设立海南省肿瘤防治中心的通知
琼卫疾控函〔2015〕85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卫生计生局,农垦总局卫生局,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肿瘤防治工作,经省编办同意,我委决定依托海南省肿瘤医院,设立海南省肿瘤防治中心,海南省肿瘤医院加挂海南省肿瘤防治中心牌子,工作人员由海南省肿瘤医院内部调剂,并接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附件:海南省肿瘤防治中心职责和工作要求
海南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部分专科医院。
附件
海南省肿瘤防治中心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协助省卫生计生委编制海南省肿瘤防治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与国家级肿瘤防治机构业务对接,承接相关防治项目工作,负责全省肿瘤防治的业务培训、指导、信息管理,以及科研、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
二、牵头筹划构建和完善全省三级肿瘤防治网络,建立与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强化防治结合。
三、牵头成立肿瘤防治协作组,负责联系国内外知名肿瘤专家,会同全省三级医院作为成员单位,作为肿瘤防治的专业技术支撑组织,推广适宜防治技术,探索癌症防治服务模式。
四、组织开展肿瘤防治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五、组织完善肿瘤登记报告、肿瘤疾病防治筛查及转诊工作,定期开展质量控制,汇总统计分析上报至国家肿瘤登记中心、省卫生计生委。
六、完成省卫生计生委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海南省肿瘤防治中心要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加强与省疾控中心的分工协作,积极推进医防整合,增强工作合力,共同落实好我省的肿瘤防治工作,促进我省肿瘤防治工作有效提升,更好地为广大居民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