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省妇联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在法治海南建设中彰显巾帼风采
为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11月3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组书记、主席刘锦作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法治海南建设中彰显巾帼风采”的主题发言。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苻彩香、杨翠霞、吴建萍,副巡视员符惠蓉,以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约50人参加学习。
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和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刘锦畅谈了学习体会。她说,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法治海南建设中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依宪治国有助于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治国有助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治社会建设有助于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她强调,妇联组织在法治海南建设中要找准工作切入点,切实履行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在参与社会治理中要坚持依法治理,积极救助困难妇女儿童、帮教特殊人群。在普法教育中要发挥积极作用,着力打造妇联维权品牌和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思想舆论工作,引导广大妇女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自觉学法守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近日省妇联已制定下发了《海南省妇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工作方案》《海南省妇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海南省妇联关于开展巾帼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省妇联组建的南海明珠宣讲团、妈妈训教团、巾帼法治宣传讲师团,近期还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百万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的巾帼法治宣传月活动,在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省妇联组织联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