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妇科内分泌与妇科常见病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1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妇科内分泌与妇科常见病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15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月22日上午08:00在锦鸿温泉花园酒店一楼大厅报到(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5号),22日-24日在酒店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院从事妇产科医师、护士、保健科医师。
四、讲授师资
北京协和医院孙爱军、冯凤芝教授、北京妇产医院张巧利教授、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葛菲、陈燕娥教授、海南省中医院戴海青教授及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徐维露教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子宫内膜增生内分泌治疗—孕激素治疗;
(二)青春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的诊治;
(三)宫颈病变的诊断与治疗;
(四)急慢性盆腔炎的诊治规范;
(五)不孕的诊断和治疗;
(六)更年期常见症状与临床处理;
(七)从西医角度看中医药在妇科内分泌疾病中的应用;
(八)多元营养素与不孕不育;
(九)受鱼不如授之以渔;
(十)病例分享。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月17日前将《海南省妇科内分泌与妇科常见病培训班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人及电话:叶军,联系电话:65388217 手机13876768958 张昌辉,手机18889968995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898-65388217。
附件: 1. 海南省妇科内分泌与妇科常见病培训班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