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退休女工帮丈夫抢险遭雷击身亡 单位被判担责

17.08.2015  13:17

      原标题:东方退休女工帮丈夫抢险遭雷击身亡单位被判担责

      退休女工帮丈夫抢险遭雷击单位未妥善保障安全被判担一半责任

    东方市一名退休女工,在帮身体不适的丈夫为单位抢险时,不幸在露天遮盖材料作业中遭遇雷击致死。为此,女工家属将单位诉至法院。

      林筱斌是海南省东方市某企业的一名工人,负责晒盐等采集作业。林的妻子魏万霞也是同单位职工,不过已经办理退休。

      2014年5月初,东方市常有雷雨天气。当月8日,林筱斌的单位得知,当地将可能有暴雨,于是向各个作业区发通知,要求紧急抢险。

      当日,林筱斌不巧身体不适,刚刚上药,妻子魏万霞担心丈夫淋雨加重皮肤病情,便替丈夫参加抢险。8日早上8点左右,魏万霞在给盐料遮盖防雨布时,不幸遭到雷击并当场身亡。

      林筱斌等家属在与单位协商不下后,向东方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单位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48万多元。

      东方法院审理认为,林筱斌及魏万霞均是被告单位职工,应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替工”是单位禁止的违规行为,魏万霞替工行为并未经单位许可,因此魏万霞主动替工和林筱斌的放任替工是造成魏万霞死亡的主因。另外,被告单位对替工现象监管不力,放任并默许魏万霞替工行为。

      魏万霞偶尔为林筱斌替工,林筱斌所在班组是知情的,相关人员并未反映此事也未加以制止。抢险小组对险情处置不当,不及时安排拉盖防水油布,也是魏万霞被雷电击中的原因之一。被告单位应对魏万霞的死亡承担一半的过错责任。

      东方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单位赔偿魏万霞家属各项经济损失近22万元。被告单位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此案被终审维持原判。

      单位应为员工提供妥善安全保障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冼秋玉律师认为,本案中,魏万霞系被告单位退休职工,已无法律义务参与抢险。因丈夫身体不适,为单位利益免受损失,魏万霞主动替林筱斌抢险,单位方面客观受益。单位虽明令禁止替工,但平常未制止魏万霞帮工行为,可推定本次替工抢险符合被告单位的真实意思。虽雷击系自然灾害,有不确定性,但被告单位露天作业,该险情为该单位有能力预见,其应履行作业场所安全保障义务。被告单位未能妥善履行相关安全保障义务,与魏万霞遭雷击致死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果被告单位以雷击系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