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被内蒙古警方列“网逃”错抓 警方道歉

22.10.2015  14:01

  22日,记者从连云港警方获悉,连云港赣榆一名女子王某因为内蒙古赤峰市红山警方错将其列为“网逃”在连云港市看守所“”了5天4夜,目前,该名女子已“无罪释放”。

  据王某的丈夫说,他妻子每天在家带孩子做饭,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却于10月16日突然被当地警方抓进看守所里,20日晚上8点多才回到家,距离16日被抓,在看守所里蹲了整整5天4夜了。

  另据赣榆警方称,10月16日,该分局青口派出所接内蒙古赤峰警方协办通知称,王某8月20日在赤峰当地用个人身份证租车,然后拿去卖了4万元,因此被网上通缉。当地警方也只是走程序依法行事,也有义务将被列为“网逃”的王某抓获,但立案方和侦办方是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

  事发后,赤峰市红山分局分管刑侦的一位副局长立刻带着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赶到赣榆,双方在赣榆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二楼会议室作了一次深入的沟通。赤峰市红山区分管刑侦的石局长解释说,把王某列为“网逃”的原因是,真正的嫌疑犯用了王某的身份证和驾驶证,而根据买车的人的指认,及两租车行工作人员的辨认,从而“确定”王某是重要嫌疑人,因此上网追逃。通过在赣榆本地的调查中,发现确是“错了”,排除了王某在此案中的嫌疑,警方当场向王某及王某亲属赔礼道歉,并答应会补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目前,王某及家属对此也表示谅解,但对于家属提出这几日给王某造成伤害和折磨,以及如何消除对王某在赣榆当地及社会上的影响,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