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女士下班遇城管喷辣椒水 街道办赔偿600元医疗费
徐女士在龙华区城管大队讨说法
徐女士在指城管人员从驾驶室里向外喷辣椒水
原标题:海口女士下班遇城管喷辣椒水
街道办赔600元医疗费
5月13日,市民徐女士向本网报料平台投诉称,她在下班回家路上不慎被城管用辣椒水喷到身上,城管当时在执法但是并未向徐女士道歉,而且态度恶劣。找街道办事处讨说法徐女士遭到拒绝。
13日上午,徐女士到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讨要说法。后来,海垦路街道办事处向徐女士赔偿了600元的医疗费。
下班回家路过 遭遇城管执法被喷辣椒水
据徐女士说,在5月12日下午17时30分许,她下班回家路过海口市海垦路一市场,当时有城管人员在执法。“我就是正常下班,路过水果摊时想买点水果,他们就来了。”提起昨天的事情,徐女士依旧历历在目。“他们当时恰巧把车停在我的电动车旁,就下车来收摊贩们的东西了。有的摊贩跑得慢,东西就被没收了。就在他们上车准备离开时,一名女摊贩跑到车门口说自己被拉扯伤到了,车里的一名执法人员(司机)二话不说在车上拿出一小瓶东西就向外喷,我当时就站在我的电动车旁边,离他们车很近,也被喷着了。”徐女士说到,她当时脸上的皮肤立即刺痛起来,眼睛生痛也睁不开。
随后,有好心市民拿矿泉水帮徐女士冲洗眼睛并拨打110电话报了警。后来警车赶到,将徐女士拉到派出所休息,并帮徐女士冲先脸部。据悉,使用辣椒水的这名执法人员随后也来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当事执法人员对自己的过失进行了道歉,但徐女士并不买账。“他的态度很恶劣,我没有听到他的道歉,他还说他就是单位的领导。”徐女士说。
“我当时脸部已经红肿起来,嘴角也被灼伤。”徐女士表示,因为被喷了辣椒水,她满脸刺疼,只好戴上了口罩,被迫停止了正常工作。
城管喷辣椒水是否合法引争议
5月13日上午,徐女士早早来到海垦路街道办事处讨要说法,但办事处相关人员称城管人员的编制在龙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他们在街道办事处只是帮助工作,让徐女士找城管大队处理。
13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见到徐女士,只见徐女士的脸部还略微红肿,嘴角有轻微的伤痕,戴着个大口罩。“城管里的人又推说,在哪个街道发生的事情,由哪个街道处理,城管又让我去找街道处理。”徐女士哭了。记者没有找到城管的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称领导都体检去了。记者拨打城管陈副大队长的电话,他在电话中表示,现在城管人员都分流到具体的街道办事处工作,哪个街道办事处的城管发生了事情由街道办事处处理,他让记者到海垦路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
城管喷辣椒水是否合法?单位是怎样规定的,在什么情况才能使用辣椒水?这引起市民争议。有的市民认为城管使用辣椒水不合法,也有的市民表示城管在正当防卫时可以使用辣椒水,一般场合不能使用辣椒水。
大约是在上午10时20分许,记者见到了龙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教导员吴师明,他刚开始称城管人员可以视情使用辣椒水,但随后又改口说,他不具体负责管理工作,城管部门有没有相关规定他也说不清楚。他也让记者去海垦路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
街道办事处赔偿了600元的医疗费
随后,记者和徐女士又赶回海垦路街道办事处。刚开始,街道办龙副主任表示,事情已经过派出所处理了,派出所让赔多少钱就是多少。“城管执法人员工作上是归街道分管,但行政和编制都在城管大队,该怎么处理也由城管负责。”龙副主任又说。他表示,街道办事处没有给城管配发过辣椒水,也不知道辣椒水是否是执法人员自己购买。
大约11时10分许,龙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陈副大队长来到街道办事处,但他没有表示事情怎样处理。随后,记者见到了当时喷辣椒水的城管执法人员,他拒绝介绍当时情况,并表示单位有规定,不能接受媒体采访。后来,徐女士告诉记者,在海垦路街道办事处龙副主任办公室,街道办给了徐女士600元的医疗费。
徐女士在向记者讲述当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