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契约精神构建南海区域合作机制
“自2002年中国与东盟十国签订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在推动双边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有力维护了中国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说,鉴于近年来南海问题的持续升温和地区局势的复杂化,《宣言》所倡导的合作原则及共同合作的氛围受到不利影响,南海合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亟需践行契约精神凝聚共识,逐步构建区域合作机制。
14日,在“落实《宣言》精神”第二次国际研讨会上,40余位海内外学者共同把脉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现状并研判未来走势,围绕“保护南海生物资源”“构建南海海洋环境保护与合作机制”“打击海上犯罪合作机制”等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
印度尼西亚前巡回大使哈希姆·贾拉勒(Hasjim Djalal)说,近年来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日益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中国、新加坡等国在南海海洋环境保护方面都做了积极努力,然而由于各国独立的保护工作缺乏沟通难成合力,至今南海地区的海洋环境仍在进一步恶化。
“南海周边国家快速经济发展和高速人口增长,导致南海海洋环境正遭受更为严峻的威胁,海洋生物的栖息地大量消失和退化,不仅造成渔业资源的减产,也对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产生了极大影响。”越南河内国家大学副教授阮周惠(Nguyen Chu Hoi)说,南海保护亟需区域性的合作机制助力,“网络”周边国家海洋保护力量将能够有效解决目前共同面对的难题。
马来西亚海洋事务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谢丽尔·丽塔·考尔(Cheryl Rita Kaur)说,虽然一些民间组织及研究机构在海洋生物救助等方面正在尝试一些合作,然而由于缺乏常态化的资金保障,严重制约了海洋保护行动的效率和作用。“目前多国共同保护之所以无法实现,最大的障碍是没有一个公共资金平台,因此按照单一项目制等方式运行的保护行动不具有长期延续性。”考尔建议,南海周边国家应该尽快讨论建立一个南海海洋环境保护共同基金,在增进共识与互信的同时,确保各项保护行动能够常态化推进。
“共同参与海洋保护等行动将成为南海周边国家开展海上合作的重要尝试。”吴士存说,在落实《宣言》共识与精神的基础上,各国应优先加强海上合作的对话协商,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近”的原则,逐步深化南海海上合作,增加各方利益交汇点,同时各方应以《宣言》为框架,借鉴学习国际海上合作成功经验,共同献计献策推动建立南海海上合作机制,通过构建促进南海长期合作资金保障机制,逐步补齐海上合作的资金短板。
“南海和平稳定关系到整个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繁荣和发展,在学术交流的基础上,各国应充分利用对话契机,提升南海有关各方的合作意愿。”吴士存说。(记者魏骅 张钟凯)